近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对执业药师的配备和学历等做出了相关要求。

新规涉及执业药师配备

本通知明确将重点涉及执业药师配备、大学本科学历、在岗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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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工作配备&学历要求

本通知重点涉及执业药师以下项目:

01 执业药师配备&学历要求

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且注册在总部,具有3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以及本科以上学历。

单体药店和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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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门槛的明确提出,意味着行业对执业药师的专业素养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于学历尚未达标的在职药师,一定要提前做好规划,补齐学历短板,满足新规晋升条件。

02 执业药师在岗监管加强

本通知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零售连锁总部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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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挂证”、强调专职在岗,正是为了让执业药师回归专业服务本职。瑞熊教育“三师一体”全程伴学模式,帮助学员高效通过执业药师考试,以真才实学立足岗位,从容应对更加严格的在岗监管要求。

在构建药企高层团队时,应优先考虑配备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专业人才,并将学历背景与工作资历设为晋升该层级的关键门槛之一,此举旨在为执业药师开辟更广阔的职业晋升路径,并提升其社会认可地位。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执业药师将担当核心角色,享有更充分的成长与发展空间,尤其是那些兼具高学历与丰富实践经验的执业药师,更有望获得高度认可与重用。

此外,为确保执业药师能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严格规定其不得兼任其他业务职务,专注于提供包括处方审核在内的专业药学服务。这一举措将有效遏制“挂证”现象,促进执业药师队伍的纯洁性与专业性,为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面对山西新规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瑞熊教育深耕执业药师考试培训,以“口诀记忆+图表归纳+案例串联”的独创教学法,配合备考规划师、督学辅导员、主讲老师“三师一体”的服务体系,助力每一位在职考生高效拿证、提升学历、实现职业跃迁。政策在变,专业不变——瑞熊教育,让执业药师的价值真正被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