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兵大学生毕业时的工资待遇,1973年第一届工农兵大学生毕业,六类地区(下同)月工资38元,1978年,全国职工有40%的加工资,工农兵学员也普加一级到43元,1977年10月开始补发;

1980年普调工资,根据国家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教育部1980年有关文件规定:

“一九七七年改革招生制度以后入学的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研究部毕业生和出国留学的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文化大革命期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留学毕业生(即工农兵大学毕业生和同期出国的留学毕业生)、被国家正式录用的“社来社去”的大学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应按照文化大革命前规定的办法,即比照上述定级工资水平确定的定级工资执行。

198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工资待遇问题:见习期本科每月四十九元五角,专科三十九元,中专三十二元,一年见习期满定级分别为:五十六元、四十七元、三十八元。

所以,1980年对以上大学毕业生统一定级(六类地区)56元。

1987年中小学教师开始评定职称,中级职称的工资87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