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喀喇沁旗未成年人

严禁驾驶改装电动车、机动车飙车炸街的通告

为持续净化全旗道路交通环境,严厉打击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私自改装加装、飙车炸街、追逐竞驶等违法乱象,有效防范涉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与居民生活安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严禁未成年人实施电动车违法改装、飙车炸街等行为,发布如下通告:

一、严禁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严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上路通行,严禁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未满18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KM/H,针对严重超速驾驶电动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资格从严处理。

二、严禁未成年人擅自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实施非法改装加装,包括改装电机、加装大功率电池、拆除限速装置、改装排气管、加装遮阳棚、改变车辆外观及安全结构等行为。

三、驾驶私自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不仅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更是严重影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喀旗交管大队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查严管私自改装加装电动车的个人及企业,一经发现,依法对违法改装的个人及企业从重从严处罚。

四、严禁未成年人驾驶改装电动车在城区道路、国省干道、乡村道路、小区街巷、学校周边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飙车炸街,制造噪音扰民,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和居民生活环境,一经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一律按照寻衅滋事行为进行处罚。

五、广大家长要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子女的日常教育、看管和约束,严禁将电动车交由未成年人驾驶,及时制止子女私自改装车辆、飙车炸街等危险行为,做好交通安全家庭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安全文明出行理念。

六、喀旗交管大队经过近2个月对未成年驾驶改装加装电动车上路飙车炸街的违法行为的治理与管控,已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案例进行通告:

案例一:驾驶人林某某于2026年3月25日被我大队民警巡逻期间发现,其所驾驶的号牌为蒙DEXXX8的小型轿车属于擅自改装机动车外形及有关技术参数,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责令强制拆除改装加装部件,恢复车辆出厂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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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驾驶人冯某于2026年4月25日被我大队民警巡逻期间发现,其所驾驶的九号牌两轮电动车属于擅自改装机动车外形及有关技术参数,且冯某属于未成年人,依法责令其强制拆除改装加装部件,恢复车辆出厂原状,并通知其家长加强监管并出具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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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驾驶人孙某某于2026年5月4日被我大队民警巡逻期间发现,其所驾驶的九号牌两轮电动车属于擅自改装机动车外形及有关技术参数,且孙某某属于未成年人,依法责令其强制拆除改装加装部件,恢复车辆出厂原状,并通知其家长加强监管并出具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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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驾驶人陈某于2026年4月11日被我大队民警巡逻期间发现,其所驾驶的九号牌两轮电动车属于擅自改装机动车外形及有关技术参数,且陈某属于未成年人,依法责令其强制拆除改装加装部件,恢复车辆出厂原状,并通知其家长加强监管并出具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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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驾驶人张某某于2026年4月8日经举报被我大队民警发现,其所驾驶的中源科技型两轮电动车属于擅自改装机动车外形及有关技术参数,且张某某属于未成年人,依法责令其强制拆除改装加装部件,恢复车辆出厂原状,并通知其家长加强监管并出具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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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青春无重来,平安最珍贵。希望全旗广大未成年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危险交通陋习,远离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珍爱生命、敬畏法律;喀旗交管大队将持续加大路面巡查、定点管控和夜间整治力度,对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机动车,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依法予以处罚、批评教育、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依法对驾驶人及监护人开展约谈警示;对非法改装、销售改装电动车的商铺、维修网点,依法从严查处,形成全方位整治震慑;希望广大家长、学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协同共治,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全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喀喇沁融媒体

编辑:马雪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