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假冒“卫星”牌配电箱品牌注册商标案。五名被告人全部到庭受审,来看记者的报道。
2026年4月,北京怀柔法院的审判大厅里,五名被告人依次被带上法庭。他们年龄最大53岁,最小39岁,文化程度不算高,但分工却异常清晰。
翟某,41岁,初中文化。他是这个团伙的核心人物。不过,他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冯某负责提供箱体;章某某负责提供,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等核心电器配件;张某负责喷涂商标;彭某负责制作名牌和防伪标识。
原来,翟某等五人,均从事五金制品、电气设备等相关行业,偶然间翟某发现,某电气设备厂生产的“卫星”牌配电箱,市场上供不应求,于是便开始组织其他4人,开始造假售卖,大量假冒的配电箱流入市场。
被侵害企业,一边收集证据的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间,以翟某为手的造假团伙全部被抓获归案。
这种“大致想了一下”的态度,让法庭对他的认罪诚意打上了一个问号。
冯某承认,翟某还欠他100多万货款。但他特意强调了一个“细节”他没有在箱门上喷涂过“卫星”牌的标识,因为他害怕。
于是,冯某将张某介绍进了这个圈子内,与翟某相识。
另一位被告人章某某,39岁,大专文化,还是一名中共党员。从2023年6月份,开始为翟某提供配电箱核心配件。
一个“没有”,轻飘飘的,却让这个有着40年历史的老品牌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而远在浙江义乌的彭某,专门制作“卫星”牌的名牌和防伪标识。一年的时间就制作了大约4万个。
“我自己没查过”——这句话,恰恰暴露了这起案件的一个核心问题:这些从业者,其实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懒得去查、不愿去问,或者,根本就是装作不知道。
相关证据显示,这个团伙的制假规模远超一般人的想象。翟某的销量逐年翻倍,他甚至要求冯某“产量要跟上”。
经审计,翟某团伙销售的假冒配电箱总金额高达1千多万元。更关键的是,这些假冒产品不是摆设,而是要安装到工地、厂房、居民楼里的重要设备,侵害的不仅是企业的声誉,更是对公共安全的而不负责。
本案中,四名从犯参与犯罪的时间少则持续一年,多则持续三年多,均不属于偶犯,其金额均远超情节特别严重规定的标准,其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其行为起到了决定性因素,均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不再适用缓刑。
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于犯罪的危害程度,以及各被告人的作用,法院当庭进行了宣判。
采访中法官特别提到,2025年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已经对这类“帮忙”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欢庆,从更宏观的角度解读了这起案件的意义。同时指出,侵权行为最可怕的后果,是让创新者失去信心。
怀柔区政协委员郭静旁听了整场庭审。她对司法机关的表现给予了肯定。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法律面前,没有“我只是帮个忙”的侥幸,也没有“我家有困难”的特权。尊重他人的品牌,守住自己的底线,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负责。
来源: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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