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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城新区义务教育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及《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等要求,现就2026年秋季绵阳科技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绵阳科技城新区(创业园、普明街道和永兴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科技城新区(创业园、普明街道和永兴镇)就读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三)符合各类优待政策人员子女。

二、招生办法

(一)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6年毕业的小学生。

1.就近入学。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在划定的应就读学校报名。家长于2026年5月20日—6月20日在网上进行就读小学、初中新一年级学位申报,填写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1)户口簿,(2)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任意一项)照片,乡镇和村改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只需要提供户口簿照片。

2.统筹入学。空挂户籍和挂靠户籍的儿童少年由绵阳科技城新区社会事业局统筹调配学位。

(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6年毕业的小学生,户籍未在本辖区范围内,根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符合本辖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下列材料照片进行申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本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

(3)截至2026年4月30日,当年在绵阳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证明;

(4)截至2026年4月30日,在本辖区居住满半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明任意一项)。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学位。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0日—6月20日。

(三)符合各类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的优抚对象,先按照所属类别(辖区内户籍或随迁子女)在网上申报,然后在5月20日—6月20日向绵阳科技城新区社会事业局提交申请并提供各优待类别的佐证材料。审核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转公学校入学

2026年,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中学英才学校、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面向绵阳科技城新区招生。我区有意愿就读四所转公学校的学生,必须按程序取得我区公办学校学位,然后在网上申报,报名和录取方式见《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6月28日。电脑摇号时间:2026年7月4日。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未申请绑定摇号的视为家长自愿认可摇中子女就读,未摇中子女不享受同校就读(即:双胞胎摇中1名的,另1名子女不享受同校就读,多胞胎以此类推)。

绵阳科技城新区转公学校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

(五)民办学校入学

2026年,绵阳市科艺小学、绵阳东辰学校、绵阳东辰聚星学校、绵阳育才学校面向科技城新区招生。我区有意愿就读以上民办学校的学生,必须按程序取得我区公办学校学位,然后在网上申报,报名和录取方式见《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6月28日。电脑摇号时间:2026年7月11日。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未申请绑定摇号的视为家长自愿认可摇中子女就读,未摇中子女不享受同校就读(即:双胞胎摇中1名的,另1名子女不享受同校就读,多胞胎以此类推)。

绵阳市科艺小学招生计划数(见附件2);绵阳东辰学校、绵阳东辰聚星学校、绵阳育才学校招生计划数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发布为准。

三、网上办理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须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系统”)进行线上操作。报名登记方式:家长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登记:点击“小学入学”或“初中入学”进入填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图片。

2.有意愿就读转公学校或民办学校的,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从相应的端口进入报名。

(二)网上审核。

根据不同类别的学生分批次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问题,系统将通过家长关注的“川教通”微信公众号向家长发出通知。家长接到通知后,应根据通知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或者撤回重新申报。完全不符合本辖区招生条件的,应及时到符合政策的地区和学校报名,以免耽误办理入学事宜。

(三)学位发布。

片区学生学位审核合格、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学位后,系统会统一发布录取信息,家长可在系统中看到录取结果。转公学校、民办学校的学位摇号后统一发布。

(四)学位确认。

所有取得学位的学生,家长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通过报名系统扫码报到,确认学位。学位一经确认,不能更改。转公学校学位确认时间:7月5日—7月6日;民办学校学位确认时间:7月12日—7月13日;公办学校学位确认时间:7月20日—7月21日。家长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学位,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转公学校学位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摇号。放弃转公学校学位或民办学校学位的,只能到最初取得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其他事项

(一)2026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统一使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系统”),未进入系统的,将无法取得学位。

(二)已经在小学或初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申报小学或初中一年级学位。如家长隐瞒实际情况申报学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三)非起始年级学生办理转学,请于6月1日到6月30日(工作日)到绵阳科技城新区社会事业局现场提交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复印件(需同时带上原件审查)。

(四)严肃报名纪律。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将由教体、公安、住建、人社等部门联合审核,纪检监察办全程监督。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绵阳科技城新区社会事业局。

咨询电话:

绵阳科技城新区社会事业局:6335991 2532012

普明中学初中部:2544662 2533900

火炬中学:2542707

创新中学(永兴中学):6116216

博雅学校(初中部):6113833

博雅学校(小学部):6113833

云泉路学校:5055219

玉泉路小学:6108981

英才小学:6088304

科艺小学:18980129629

火炬实小:2669076

火炬一小:18308497911

火炬二小:2851203

火炬三小:2361452

火炬四小:2587057

创新实小(兴业路小学):19960512075 18228016460

创新一小(永顺路小学):2576178

创新二小(永安路小学):2578612

创新三小(磨家小学):2570089

创新四小(河边小学):258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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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义务教育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公平,根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要求,结合游仙实际,现就游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且符合游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符合游仙区入学条件,且于2026年毕业的小学生

二、招生学校

(一)公办学校:游仙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二)转公学校:四川省绵阳外国语学校、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中学英才学校、绵阳外国语实验学校。

(三)民办学校:绵阳富乐学校。

三、报名条件及招录方式

(一)公办学校

1.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截至2026年4月30日户籍在游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一致的,可按照学校服务辖区(详见附件2)申报对应的学校,经审核符合条件后予以录取。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游仙区购买住宅用房的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任意一项,同时需提供通过“绵阳住建”微信公众号查询的个人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特别说明:1.空挂户籍、挂靠户籍、房户不一致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2.农村学校服务辖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报本辖区学校的可不提供房产证明

2.流入地随迁子女

户籍在绵阳主城区以外,需就读游仙区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须按照类别提供相应材料原件:

(1) 购房人员子女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②截至2026年4月30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游仙区购买住宅用房的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任意一项,同时需提供通过“绵阳住建”微信公众号查询的个人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2)居住证持有人子女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②截至2026年4月30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的经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签发的《四川省居住证》。

(3)其他类别随迁子女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绵阳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绵阳城区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

③截至2026年4月30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当年在绵阳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④截至2026年4月30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的由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出具的在游仙区实际居住的有效证明。

特别说明:户口簿无法佐证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有效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二)转公学校

1.新生招录

已取得游仙区公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通过游仙区申报转公学校(可同时填报多所学校)。填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填报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

2.直升招录

已经在转公学校就读且2026年毕业的小学生,凡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的,必须符合在绵就读公办学校的报名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市教体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直升招录。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申请并通过直升招录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得参加其他转公学校或民办学校的摇号。自愿放弃小升初直升的学生,原就读的转公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风险提示:由于转公学校摇号顺序随机产生,可能出现摇号学校顺序与学生所填学校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导致学生被就读意愿较低的学校先摇号录取。因此,同时填报多所学校时务必谨慎。

(三)民办学校

1.新生招录

已取得游仙辖区(含游仙区、仙海区、科学城)公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申报游仙区民办学校。填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用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填报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已被转公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参加已填报的游仙区民办学校摇号。

2.直升招录

已经在绵阳富乐学校就读且符合直升条件的2026年毕业的小学生,可申请直升本校初中。凡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的,由区教体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直升招录。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申请并通过直升招录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得参加转公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的摇号。自愿放弃小升初直升的学生,绵阳富乐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四、办理流程

(一)线下审核

1.游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户籍地辖区学校的,须到辖区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2.优抚对象子女申请就读游仙区公办学校的,须到游仙区教体局进行线下审核

特别说明:随迁子女入学不需要线下审核,直接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须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简称“全省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家长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服务号,进入服务号后,选择“办理服务”,根据学生应就读学段,选择“小学入学报名”或“初中入学报名”,再按照提示进行报名登记。

风险提示:网上报名次数不能超过3次,超过3次将不能再进行网上申报。如因资料不齐反复申报且审核通不过,而错过其他县区(园区)网上报名时间的,后果自负。

(三)网上审核

区教体局根据不同类别的学生分批次定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可在“全省系统”进行查看。审核通过即视为取得公办学校学位;审核未通过的,家长须根据未通过理由补齐相关材料并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四)组织录取

按照市教体局相关规定,先行组织完成转公学校、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未被上述两类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按政策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五)学位确认

所有录取结果通过“全省系统”发布,家长须及时查看,并在规定的时间到被录取学校按规定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转公学校学位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摇号,只能到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自动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也只能到取得公办学位的学校就读。

风险提示:学生在转公学校或民办学校取得学位并确认后,户籍所在地或随迁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再保留其公办学位。

、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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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一)家长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绵阳教体”、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edu.my.gov.cn/)、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ouxian.gov.cn/)、“直播游仙”APP查询了解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及网上办理指南等。

(二)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游仙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位。

(四)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区(园区)报名,根据本人符合的条件填报属地公办学校,并可填报城区四所转公学校及辖区内的民办学校。

(五)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家长如未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则只能按实际摇号结果录取。

(六)放弃转公学校或民办学校学位后,需继续在游仙区就读公办学校的,须于7月21日前到区教体局填写《自动放弃学位申请书》

(七)已经在小学或初中就读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申报小学或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申报,报名时一经查实,取得的学位自动作废。

(八)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不属于新生入学,不支持网上登记。需转学到游仙区公办学校就读的游仙区户籍生及随迁子女,准备好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27日到8月25日期间到区教体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统筹安排学位。

(九)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延缓入学。缓学期满后,应及时入学。

(十)其他未知事项可咨询游仙区教体局教育人事信访师培股(教育)。地点: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506室(游仙区东津路30号),招生咨询电话:0816-2293122;招生监督电话:0816-229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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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学校

绵阳富乐学校

二、招生对象

按照民办学校属地招生原则,招收游仙辖区(含游仙区、仙海区、科学城)内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总计划1110人,其中:小学240人,初中870人(含校内直升)。

四、收费标准

根据绵阳市发改部门核定标准,绵阳富乐学校小学学费为22200元/生·年,初中学费为25300元/生·年;小学住宿费为2400元/生·年,初中住宿费为2200元/生·年。

五、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0日—6月28日。

(二)报名条件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取得游仙辖区公办义务教育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方可填报绵阳富乐学校。(三)报名方式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简称“全省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家长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服务号,进入服务号后,选择“办理服务”,根据学生应就读学段,选择“小学入学报名”或“初中入学报名”,再按照提示进行报名登记。

六、招生方式

(一)新生录取填报绵阳富乐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游仙区教体局组织招生录取。填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通过“全省系统”组织电脑摇号确定学位;填报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已被转公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参加已填报的绵阳富乐学校摇号。

(二)校内直升已经在绵阳富乐学校就读且符合直升条件的2026年毕业的小学生,可申请直升本校初中。凡申请直升本校初中的,由区教体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直升招录。直升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直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申请并通过直升招录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得参加转公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的摇号。自愿放弃小升初直升的学生,绵阳富乐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七、摇号时间

2026年7月11日。

八、学位确认

取得绵阳富乐学校学位的学生,须于7月12日—7月13日到学校按规定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只能到本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公办学校就读

九、其他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家长如未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则只能按实际摇号结果录取。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

十、咨询电话

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293122

绵阳富乐学校:0816-2832333

江油义务教育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6〕123号)及《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绵教体函〔2026〕33号)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公平,现将江油市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一)公办学校:江油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中长安实验学校新招小学1-5年级学生和初一学生),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另文印发。

(二)转公学校(江油实验学校,下同):初中一年级990人。

(三)民办学校(江油外国语学校,下同):小学一年级:350人;初中一年级:700人(含本校直升学生)。

二、报名登记时间

(一)公办学校:2026年5月20日—6月20日

(二)转公学校:2026年5月20日—6月28日

(三)民办学校:2026年5月20日—6月28日

、报名对象及登记条件

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6年毕业的小学生。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报名,根据本人符合的条件填报属地公办学校(中坝街道、三合镇、太平镇、彰明镇辖区内学校属于主城区学校,其余乡镇辖区内学校属于非主城区学校,详见附件1《江油市大学区制改革招生学区划分表》和附件2《2026年江油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一览表》),并可根据本人意愿填报转公学校及民办学校。

(一)主城区公办小学

1.户籍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需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房产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需在“全省系统”提交以下材料:一是截至2026年4月30日前,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任意一项);二是法定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

3.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务工或经商的人员子女(以下称“随迁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还需同时在“全省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是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二是截至2026年4月30日,当年用人单位为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证明;三是截至2026年4月30日,在主城区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提倡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2)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一是截至2026年4月30日,法定监护人当年在主城区满3个月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截至2026年4月30日,在主城区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提倡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4.长安实验学校小学1-5年级:小学1年级按照《2026年江油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一览表》确定的范围和条件招生,2-5年级招收对应年级的城区小学自愿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在江油市外就读但户籍在江油市域内的小学生。

(二)非主城区公办小学

户籍或居住地在学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需在“全省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三)公办初中

1.江油市域内小学毕业生:按照“多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进行报名登记,在“全省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在江油市外就读但户籍在江油市域内的小学毕业生(以下称“返籍生”):按照“户籍地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报名登记,在“全省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3.随迁子女:与主城区公办小学报名登记条件相同。

4.长安实验学校初中一年级:按照《2026年江油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一览表》确定的范围和条件招生,同时招收城区小学6年级毕业生中的自愿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返籍生

5.太平镇学校: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2026年秋季停招初一学生小学毕业生按照《2026年江油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一览表》在太平大学区城区初中(长安实验学校、中原爱心学校)自主选择一个基础学位

(四)转公学校

1.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须在相应学区取得公办学校学位后,才能填报转公学校。

(五)民办学校

1.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须在相应学区取得公办学校学位后,才能填报民办学校。

四、招录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基础学位划分、转公学校共享学位比例和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依据适龄学生总量确定。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招录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单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录。主城区学校优先招录户籍在其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招录法定监护人房产在主城区的适龄儿童,其中长城实验学校只招收户籍在其学区内的适龄儿童。非主城区学校按照户籍就近入学原则进行招录。

(二)公办初中和转公学校初中一年级招录办法。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实行“基础学位+共享学位”招生模式招录。

1.公办初中基础学位。按现行招生范围确定基础学位并实行对口直升的原则招录。每个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必须选择一个基础学位,然后才能按照相应招录规定选择转公学校的共享学位和城区公办学校的共享学位。

2.城区公办初中共享学位。江油实验学校彰明分校除对口直升招生外的学位作为主城区学生的共享学位。中坝大学区、三合大学区、太平大学区的其他城区初中(江油实验学校除外)在保障辖区小学对口直升和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的基础上,学校空余学位可以在本大学区内实行共享学位招生(可共享的空余学位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另行通知)。当共享学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当共享学位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共享学位实行电脑摇号录取。申请共享学位的小学毕业生,未摇中共享学位的,自动进入已经确定的基础学位学校就读。

3.转公学校共享学位。江油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85%作为主城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的共享学位,招生计划的15%作为非主城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的共享学位。当共享学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比例人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当共享学位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比例人数的,共享学位实行电脑摇号录取。申请共享学位的小学毕业生,未摇中共享学位的,自动进入已经确定的基础学位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招录办法

1.选择民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自动进入已经确定的基础学位学校就读。

2.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可申请直升本校初中,不申请直升的学生可选择户籍地初中学校或太平大学区城区初中(长安实验学校、中原爱心学校)作为基础学位。本校申请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录取全部申请学生,剩余学位通过电脑摇号确定。本校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只对本校申请学生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不对外招生。未摇中的学生享有主城区公办初中共享学位摇号资格。

3.民办学校“小升初”直升名单应于2026年6月30日12:00锁定后报市教体局备案录取。已确认参加“小升初”直升的学生,不得参加转公学校和其他学校的报名及摇号。

(四)招录规则

1.转公学校、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和招录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其他公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摇号,由市教体局另行公告并组织电脑摇号招录。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返籍生,经市教体局审核合格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3.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未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的,按实际摇号结果录取,不享受摇中一人均可就读政策。

4.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全面实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

5.在江油市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市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多子女同校就读。

(1)实施范围:非寄宿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2)实施条件:申请未入学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同一学校就读,须符合2026年义务教育入学条件,未入学子女与已在读子女须为同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3)办理程序:申请多子女同校就读应在“全省系统”内按相关政策报名,同时,家长须在5月20至6月20日向教体局教育一股提交多子女同校入学申请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等相关有效佐证材料,市教体局审核后依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7.省运会运动员苗子遴选办法按上级有关规定实施。

(五)电脑随机摇号时间及方式

1.电脑摇号时间

(1)转公学校:2026年7月4日

(2)民办学校:2026年7月11日

(3)公办学校(含共享学位):2026年7月15日至7月25日

2.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按照《2026年绵阳市义务教育招生随机摇号工作方案》进行。

五、办理程序

(一)报名方式。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均应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线上操作。家长可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登记。可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或“江油教体”微信公众号及各校招生公告查询了解报名有关信息和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二)资格审核。填报公办学校和转公学校的学生资格由市教体局和各招生学校联合进行审核,填报民办学校的学生资格由市教体局组织进行审核。

(三)招录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招录学位审核合格后,“全省系统”统一发布录取信息,家长登录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四)学位确认

1.公办学校:根据学校招生公告要求,办理学位确认手续。

2.转公学校:取得转公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2026年7月5日至7月6日到录取学校按规定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摇号,自动进入已经确定的基础学位学校就读。

3.民办学校:取得民办学校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2026年7月12日至7月13日到录取学校按规定进行学位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进入已经确定的基础学位学校就读。

六、其他事

(一)已经在小学或初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申报小学或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申报,报名时一经查实,取得的学位自动作废。

(二)按教育部义务教育属地招生原则,任何学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凡违规取得公民办(含转公学校)学校学位的,市教体局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相关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三)家长须如实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上传的图片务必清晰、内容务必真实,并与四川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人社厅等部门的信息一致,否则无法通过。若弄虚作假,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经发改部门核定,江油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学费标准为2.1万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0.12万元/生•期;初中部学费标准为2.4万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0.12万元/生•期。

(五)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招生。凡是违反招生政策规定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六)江油市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0816-3221546;监督电话:0816-2159370。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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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绵阳科技城新区、直播游仙、江油发布

编辑:Helen

审核: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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