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未审、驾照已吊销
饮酒后依然驾车上路
洛阳交警曝光
吴某,第三次被查获
案件回顾
2026年5月7日晚,吴某驾驶小型汽车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勤务一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4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核查,吴某存在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检验机动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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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吴某竟是“老熟人”!这已不是他第一次酒后驾驶了,加上此次,已是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第一次:2015年8月11日晚,吴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洛宁县永宁大道京宁路口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70mg/100ml。
第二次:2023年5月14日晚,吴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南昌路滨河北路交叉口南50米处,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11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吴某因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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