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发展,一些治安犯罪经常通过网上进行,这为查处案件增加了难度。尤其是涉黄案件,线上联络线下见面的情况更多,一些人以为网上联络够隐蔽不会被发现,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最终丢人现眼。

近日,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警方查处一起重复涉黄治安违法案件,一名男子竟然在短短四十八小时内两次实施嫖娼行为,结果被群众实名举报曝光,警方出警后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贵州惠水警方5月8日发布通报称,辖区内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于2026年4月18日至19日期间,连续两天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失足女,线上协商确定交易细节后,两次线下实施嫖娼行为。

本以为不会被人察觉,没想到被群众举报,当地摆金派出所接到反映后,迅速出警将罗某某和卖淫女当场抓获。办案过程中,警方依托现代化技术侦查手段,完整锁定了罗某某的违法证据链,留存了双方网络聊天记录、交易转账凭证、行动轨迹及询问笔录等多项核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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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确凿完整的电子数据与书面证据,罗某某无法辩驳,主动承认了全部违法事实。罗某某供述,他因为寂寞,在线上找到失足女,并在网上通过社交软件联络。

两人的交易细节也曝光,罗某某和卖淫女网上商量好单次交易费用为200元,到对方提供的地址进行性交易。因首次交易后没有被查,所以心存侥幸,次日他在网上再次找到前一天发生关系的女子,再次实施同类违法行为。

两次交易的时间前后不到20小时,本以为天不知地不觉,没想到还是被人发现后举报,最终露出了马脚。警方还公布了罗某某被抓的照片,照片显示罗某某被行政拘留,被送到长顺县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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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扫黄打非力度的加大,尤其是对可能涉及色情场所的治理,以前比较容易藏污纳垢的夜总会、KTV、洗浴中心和发廊、足疗馆等都成了扫黄的重点对象。现在的色情活动有了很大程度的净化。但仍有好色之徒通过网络等途径,作案手段更隐蔽,如果不是群众举报,警方也很难掌握线索。

按照法律规定,嫖娼行为会被处以10-15日行政拘留,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罗某某的行为属于累犯,应该不属于情节较轻情形。而对于卖淫女的行政处罚和嫖娼量刑基本一致,这下两人算是丢人丢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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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很多人认为这种私下的卖淫嫖娼行为对社会危害有限,但卖淫嫖娼行为不仅触犯法律底线,挑战公序良俗,有违道德规范。也容易滋生暴力、疾病传染、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后果,所以绝不能纵容。

不得不说,20个小时2次嫖娼,罗某某的行为让人无法理喻。这下被拘留罚款,留下了案底,不仅影响自己,还影响下一代,可谓丢人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