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之家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拟修订4件支付系统相关规范性文件,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城商行银行汇票业务均在其中。
央行发布通知称,为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完善中央银行法律法规体系,组织修订《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依托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处理规定》4件规范性文件,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
这4件文件均发布多年,原始制度分别形成于2004年、2007年和2008年,覆盖支付系统运行和清算管理的不同环节。此次修订聚焦支付清算系统旧规更新,重点落在清算主体、系统功能、业务流程、机构职责和风险处置规则上。
其中,《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最贴近银行卡支付交易。征求意见稿明确,中国银联、成员机构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联卡跨行业务人民币资金清算,应遵守该办法。文件同时明确,银联卡是指按照中国银联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发行,发卡行标识代码由中国银联分配或管理,或卡面带有“银联”标识的支付卡以及与支付卡相对应的支付账号。
按照征求意见稿,中国银联根据每个交易日银联卡跨行业务信息,清分轧差产生以成员机构为单位的多边净额资金清算数据,至迟下一个工作日提交大额支付系统进行资金清算。非工作日内的交易合并提交清算。银联卡跨行业务资金清算应以中国银联处理的交易记录为依据,并至迟于交易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完成。
这套安排对应的是银行卡跨行交易背后的资金处理过程。用户看到的是刷卡、挥卡、绑卡支付或账户扣款完成,成员机构之间还要完成交易信息处理、清分轧差和资金清算。中国银联在其中承担清分、轧差、提交资金清算、风险监控和管理等职责,成员机构则需要保证清算账户留存足够资金,按时清算应付差额。
征求意见稿还写入清算风险管理安排。中国银联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开立清算账户,用于银联卡跨行交易资金清算;其清算账户内应留存清算周转金,用于付差方临时性头寸不足情况下垫付资金清算。付差方成员机构头寸不足不能及时清算的,中国银联当日动用清算周转金完成与收差方成员机构的资金清算。
风险状态被分为三级。进入一级状态时,中国银联予以关注,直至成员机构完成清算;进入二级状态时,中国银联敦促成员机构弥补头寸不足;进入三级状态时,中国银联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途径筹措资金,保证当日完成对收差方的清算。成员机构连续两个清算日无法完成支付的,由中国银联通知该成员机构,停止转接其发卡行标识代码下的全部跨行交易,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这部分内容把银联卡跨行清算中的头寸不足、垫付清算、风险准备和交易转接约束写得更清楚。对银行卡业务参与机构而言,跨行交易能否稳定完成,不仅涉及受理、转接和发卡侧处理,也取决于后端清算账户、清算时限和风险处置安排。
《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修订偏向支付系统后台管理。起草说明显示,修订后的办法共六章三十八条,内容包括系统构成、用户管理、运维管理、安全管理、纪律与责任等。此次修订删除与《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办法》重复的内容,将岗位管理、操作管理、维护管理、系统变更和故障处理等整合为运维管理。
支付管理信息系统本身不是用户可见的支付产品。它服务于支付系统管理,涉及行名行号管理、支付业务统计分析、支付业务监控等功能。此次修订增加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相关内容,增加行名行号管理子系统相关内容,并根据人民银行分行名称变更、清算中心职责承接等情况,修改相关名称、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
相关管理规则对应的是支付系统的用户权限、运行维护、数据安全、业务监控和异常处理。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稳定运转,离不开权限管理、系统维护、数据使用、应急处理和业务监控等配套安排。支付管理信息系统规则更新,体现的是支付系统多类业务和多类系统协同运行下的制度调整。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业务处理规定》对应境内外币资金清算。征求意见稿明确,外币支付系统可以处理境内跨行贷记业务、银行间资金调拨业务和即时转账业务。其中,即时转账业务包括券款对付业务、轧差净额业务、外币资金拆借业务和同步交收业务等。
起草说明显示,此次修订增加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即时转账功能相关内容,用于办理券款对付、轧差净额和外币资金拆借等业务,同时删除已不适用的报文编号,更新报文名称,并根据人民银行分行名称变更、清算中心职责承接等实际情况,修改相关名称、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
这项修订更接近银行间外币资金处理和金融基础设施协同规则。外币支付系统的处理能力,关系到境内跨行外币贷记、银行间资金调拨、外币资金拆借等业务的清算效率和确定性。随着相关即时转账功能纳入制度文本,业务处理、额度管理、清算窗口、日终处理、差错和异常处理等规则也需要同步更新。
相比之下,《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汇票业务依托大额支付系统处理办法》更偏传统银行汇票业务。起草说明显示,此次修订包括银行汇票业务专用章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删除已不再使用的密押系统、机具、手工编押等内容,补充完善汇票信息审核、查询查复等内容,删除大额支付系统推广相关要求,并修改城银清算公司名称等表述。
这部分体现的是对传统票据清算规则中旧技术、旧流程和旧表述的清理。银行汇票业务虽然不属于当前支付市场最活跃的前端场景,但仍是支付清算制度体系的一部分。相关内容修订后,银行汇票业务中的专用章管理、查询查复和应急处理等规则将与现行业务安排更加一致。
4件文件同时修订,核心是把支付系统多年运行中已经变化的系统功能、清算主体、机构职责和风险处置安排写回制度文本。它不会直接改变用户刷卡、转账或办理外币支付业务时的界面体验,但会影响支付系统背后的清分轧差、资金清算、业务监控、异常处置和系统协同。
用户端支付体验之外,清分、轧差、资金清算、对账和异常处置共同决定一笔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央行此次拟修订4件支付系统规范性文件,将银行卡跨行交易、外币支付处理和支付系统后台管理中的新变化纳入制度文本,也让相关业务运行有更清晰的规则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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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支付之家(ZFZJ.CN)(观点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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