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偶尔一次没事,没想到连续两次还是被抓了……”面对民警的询问,违法行为人罗某某满脸懊悔,却已无力回天。近日,贵州惠水县公安局成功查处一起恶性嫖娼案件,罗某某在4月18日至19日两天时间里,先后两次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约见涉黄人员,线下实施嫖娼行为,最终被警方当场抓获,用一时的糊涂,换来了法律的制裁。

不同于普通嫖娼案件,罗某某的违法行为之所以引发关注,不仅在于其短期内连续作案的肆无忌惮,更在于其背后暴露的侥幸心理——多数涉黄违法人员都抱有“没被当场抓就不会被查处”的心态,而罗某某的案例,恰恰给这类人群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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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后续披露,罗某某今年30余岁,无固定职业,平日里独自居住在惠水县摆金镇某小区,因无所事事,常年沉迷于各类网络社交平台,也正是在这些平台上,他接触到了涉黄相关信息,进而滋生了违法念头。

与其他违法人员不同,罗某某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经过刻意试探后才实施违法行为。据悉,他最初只是在社交平台上浏览涉黄信息,后来看到有人发布隐晦的交易信息,便主动私信联系,反复确认交易安全性、价格及地点,确认“隐蔽无风险”后,才下定决心实施嫖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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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下午,罗某某通过社交平台联系上一名涉黄女子,双方经过一番协商,约定以200元的价格,在该女子租住的私人出租屋内进行交易。为了躲避警方查处,罗某某特意选择了一条没有监控的小路前往交易地点,且提前删除了与涉黄女子的聊天记录,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

第一次交易结束后,罗某某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反而因为“没被发现”而更加肆无忌惮。他觉得“一次没事,再来一次也不会被抓”,于是在4月19日上午,再次主动联系该涉黄女子,约定在同一地点、以同一价格再次进行交易,丝毫没有察觉,一张法网已经悄然向他收紧。

事实上,在罗某某第一次实施嫖娼行为后,就有周边群众发现了该出租屋的异常——频繁有陌生男子进出,且行踪隐蔽,于是第一时间向惠水县公安局摆金派出所举报。接到举报后,警方并未立即行动,而是安排民警进行暗中排查,确认该出租屋存在卖淫嫖娼嫌疑后,才制定了周密的抓捕计划。

4月19日上午10时许,当罗某某再次进入该出租屋,与涉黄女子实施嫖娼行为时,埋伏在周边的民警迅速行动,果断敲门入户。屋内的两人听到动静后,顿时慌乱失措,涉黄女子急忙整理衣物,罗某某则试图藏在衣柜里躲避检查,却被民警当场发现。

民警依法对现场进行检查,当场查获交易现金200元、涉黄物品若干,并调取了罗某某与涉黄女子的聊天记录、资金交易痕迹,以及出租屋周边的监控录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面对铁证如山,罗某某再也无法狡辩,只能如实供述自己两天内连续两次嫖娼的违法事实。

被传唤至派出所后,罗某某的情绪从最初的慌乱、抗拒,逐渐转变为懊悔、自责。他向民警坦言,自己之所以连续作案,就是心存侥幸,觉得“偶尔一次不会被查,连续两次只要小心点,也能躲过”,却没想到警方的排查如此严密,最终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针对此次案件,惠水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作出明确回应,强调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不仅严重违背社会道德准则,更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公安机关对涉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无论作案手段多么隐蔽,都会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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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近年来,随着智慧警务的不断升级,大数据、视频监控、网络巡查等手段已广泛应用于涉黄案件排查中,以往“事后无迹可寻”的时代早已过去,任何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此次查处罗某某嫖娼案件,也是对各类涉黄违法人员的有力警示。

法律人士进一步解读,罗某某在两天内连续两次实施嫖娼行为,属于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将依法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其违法记录将永久留存,对其今后的就业、征信、出行等方面都会产生严重影响。

此事曝光后,不仅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更给广大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有网友留言表示,“侥幸心理害死人,法律面前没有例外,任何违法行为都逃不过警方的眼睛”;也有网友呼吁,“要自觉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远离涉黄违法行为,珍惜自己的人生”。

警方再次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试图通过网络规避监管、实施涉黄违法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发现涉黄等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目前,罗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涉黄女子也被依法处理,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在此也警示所有群众,莫存侥幸、莫越红线,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才是守护自身权益的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