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安市上望街道望东东路一仓库发生火灾。经事后调查,该起火灾并非意外,而是由于仓库负责人指使无证人员违规电焊引起。目前,涉事两人均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消防部门查明,林某某系该仓库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其在明知谢某某未取得特种操作许可证、未接受专业电焊培训,不具备电焊作业资质的情况下,于5月5日、5月6日连续指使谢某某在仓库内开展电焊作业。其间,林某某未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对作业过程进行任何监管、监护,对谢某某的冒险操作放任不管,为火灾发生埋下重大隐患,其行为已构成指使、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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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晚,谢某某携带插电式电焊机等设备,前往该仓库三层开展点焊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焊渣从三楼掉落至二楼。二楼正好堆放着海绵制品等大量易燃物,焊渣瞬间引燃海绵,火势迅速蔓延。事发时,谢某某及其他工人使用十余具灭火器进行扑救,但现场浓烟越来越大,火势完全失控,众人被迫外逃。瑞安市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扑救。
经调查,谢某某全程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未持特种操作许可证上岗,作业前未清理周边可燃物,未开展火灾预防工作,未向相关部门报备,也未履行动火审批及公示程序。违规电焊作业直接引燃仓库,引发火灾,其行为已构成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5月8日,瑞安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林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对谢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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