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年轻的时候,人人都叫她“红蝶”。
不是因为她长得像蝴蝶,而是因为她最喜欢穿一件红色的旗袍,走起路来像蝴蝶在飞。整个县城的人都知道她,煤老板的儿子开着小车来接她,公社书记的儿子给她送过金项链,甚至省城来的干部都点名要她去陪酒。
那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事,小县城还没有完全摆脱灰扑扑的色调,红蝶像一把火,烧得满城风雨。男人们看她,眼睛里冒着光;女人们看她,恨不得用眼神把她钉在墙上。
她也不在乎。
红蝶的娘死得早,爹是个木匠,本来还能管管她,后来中风瘫了,她就彻底放飞了。有人说她在县城开了个发廊,但那发廊的生意从来不是剪头发。城关派出所的老刘说她是被扫了好几次的熟面孔,每一次都笑嘻嘻地签了字,隔几天又在老地方出现。
她的人生就像一场赶不散的宴席,男人们来来去去,有的给她钱,有的给她打,有的给她留下一身病。她打过三次胎,后来怀不上了,红蝶也不难过,说孩子是拖累,她一个人活得逍遥。
逍遥到四十岁,那张脸开始垮了。
再贵的粉底也遮不住眼角的褶子,再紧的旗袍也兜不住松垮的肚皮。老主顾们一个接一个消失了,去了更年轻的女人那里。发廊关了门,她窝在城南一间漏雨的老房子里,靠着街道上收点保护费的小混混打发日子。
四十五岁那年冬天,她在桥洞底下捡到一个傻子。
说傻子也不全傻,就是脑子缺根弦,二十来岁的年纪,话说不利索,但认得回家的路。问他叫啥,含混了半天,说叫“傻子”。后来红蝶给他起了个名字,叫阿福。
阿福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浑身脏兮兮的,桥洞里缩成一团,像只被遗弃的狗。红蝶路过的时候看了他一眼,那傻子抬起头,冲她笑了,露出一口还算齐整的牙。红蝶也不知道自己那天怎么了,大概是一个人过怕了,大概是想找个人使唤,骂了一句“妈的”,把他领回了家。
阿福什么都听她的。
红蝶让他洗碗他就洗碗,让他劈柴他就劈柴,虽然碗洗不干净,柴劈得东一块西一块,但态度好,挨了骂也不吭声,只是一直笑。红蝶嫌他笨,拿扫帚打过他几次,他就蹲在墙角缩着脖子,等红蝶打完了,又凑过去,像条认主的狗。
时间久了,红蝶发现这傻子有个好处——她说什么他都信。
她说自己是省城来的大小姐,家道中落才沦落到这里,阿福就一脸崇拜地看着她,眼神真诚得不像作假。她说以前追她的男人能从城南排到城北,阿福就使劲点头,也不知道点个什么。
慢慢地,红蝶开始使唤阿福去帮她办事。跑腿买烟、赊账、跟人吵架的时候充个场面。阿福虽然傻,但长得高高壮壮,往那一站,多少有点威慑力。街坊邻居看不过去了,卖卤肉的老周跟红蝶说:“这傻子你也忍心使唤?人家脑子不好使,你别把人坑了。”
红蝶叼着烟,眼皮都没抬:“我养他吃的住的,让他干点活怎么了?”
阿福六十岁的时候——不对,阿福到红蝶家的时候才二十出头,那时候红蝶四十五。一晃十几年过去,红蝶六十多了,头发白了,腰也弯了,咳嗽起来惊天动地。阿福倒是还年轻,四十来岁的傻子跟三十多岁的正常人差不多,力气大,能扛能拎。
红蝶的风湿越来越严重,走不动路了,阿福就天天背着她去买菜,背着她去诊所打针,背着她在巷子里晒太阳。旁人看了,说这傻子还真重情义。红蝶撇撇嘴:“养条狗还知道报恩呢。”
她嘴上这么说,心里不是没想过。
红蝶手里没什么钱了,那间老房子是公家的,说收就收回去。她得给自己找个退路。阿福是傻,但能干活,到哪儿都饿不死。红蝶寻思着,把这傻子捆在身边,好歹有个人伺候她到死。
那天有个收废品的路过,看着阿福膀大腰圆,说了一嘴:“这要是到工地上搬砖,一天少说挣两百。”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红蝶开始算账了。
阿福一个月的低保加上残联的补贴,统共千把块钱,刚够两个人的嚼谷。如果让他出去打工,一天两百,一个月就是六千,这对红蝶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可是阿福能打工吗?他是傻子,人家肯要么?红蝶眼珠一转,想到一个办法——她替阿福保管钱。
她托人给阿福找了个工地的活,搬钢筋,一天一百八,日结。工头不想要傻子,红蝶赌咒发誓说阿福听话,干不好不要钱。工头看阿福确实壮实,勉强收下了。
第一天,阿福干得不错,下了工揣着钱回来了,全交给了红蝶。红蝶数着钞票,嘴角的笑怎么都压不住。她把钱塞进枕头底下,给阿福煮了一碗面,多加了个鸡蛋。
日子就这么过起来了。阿福每天早出晚归,汗水混着灰浆干在脸上,回来的时候像个泥人。红蝶愈发懒得动了,每天就躺在床上等阿福回来交钱,连饭都不怎么做。阿福饿着肚子回来,自己去厨房胡乱煮点东西吃,吃完还要给红蝶倒水、捶腿。
街坊邻居骂红蝶缺德,红蝶就骂回去:“关你们屁事!他愿意!”
阿福确实愿意。他不懂什么叫压榨,不懂什么叫利用,他就知道红蝶把他从桥洞底下捡回来,给了他一个住的地方,叫他阿福,他就应该报答她。这是傻子脑子里最简单的道理,比1+1等于2还简单。
这样过了三年。
三年里,红蝶攒了小几万块钱。她没存银行,全塞在一个旧皮箱里,压在一堆冬天衣服底下。她觉得这钱够她养老了,等哪天动不了了,就带着钱找个敬老院,至于阿福——她没想过阿福怎么办。大概会继续在工地上干活吧,没了她,傻子也能活下去。
可是红蝶的身体比她想的坏得快。
那天阿福照常去上工了,红蝶一个人在家,忽然觉得胸口闷得慌,喘不上气。她想喊人,嗓子里却发不出声音,手抖着去抓床头柜上的水杯,没抓住,杯子碎了,她整个人也从床上栽了下来。
倒下去的那一瞬间,红蝶脑子里闪过很多画面。年轻的自己在舞厅里旋转,红色的旗袍像一朵盛放的花。煤老板的儿子把车钥匙拍在桌上,金项链勒得她脖子生疼。那些男人们走了又来,来了又走,最后只剩下她一个人,躺在漏雨的老房子里,等着一个傻子回家救她。
阿福傍晚回来的时候,发现红蝶躺在地上,脸已经紫了。
傻子吓坏了,抱着红蝶往外跑,一路跑到卫生所,喊着“救救她救救她”。医生看了看红蝶的脸色,摇了摇头,说是心肌梗死,送来太晚了。
阿福不明白什么是心肌梗死,他只知道红蝶不动了,不骂他了,不使唤他了。他蹲在卫生所门口,抱着头,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那哭声太大了,半个巷子都听到了。
后来居委会来人了,翻了红蝶的东西,在老房子里找到了那个旧皮箱。打开一看,里面除了几万块钱,还有一本旧相册和一封信。
相册里的红蝶穿着红色旗袍,站在舞厅门口笑,明眸皓齿,倾国倾城。翻过去,后面的照片越来越少,越来越旧,最后几张红蝶老了,白发苍苍地坐在轮椅上,旁边站着傻笑的阿福。
信是红蝶写的,字迹不好看,歪歪扭扭的,像是很久没有握过笔。信上只有几行字:
“阿福,这些钱你留着。别学工地上的人抽烟,花钱。买件厚棉袄,冬天冷。你叫阿福,你记着,这是我给你起的名字。红蝶。”
底下还有一行,写得很轻,墨迹都不太清楚,像是犹豫了很久才写上去的:
“这辈子就你对我最好。可惜我对你不好。”
阿福认识的字不多,这封信他不会全看懂。但最后那句话,他让卫生所的护士念了三遍。念到第三遍的时候,傻子忽然不哭了。他愣愣地看着信纸,像是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红蝶坑了他一辈子。
红蝶也欠了他一辈子。
可红蝶已经死了。欠的东西,还不了。
阿福把那封信叠好,揣进贴身的衣兜里,和每天的红包叠在一起。他没有再住那间老房子,也没有去敬老院。他去了工地,继续搬钢筋,每天日结的钱还是叠得方方正正,但他不知道该交给谁了。
他有时候会蹲在巷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嘴里含混地说着一个名字。没有人听得懂他在说什么。但如果你凑近了仔细听,你会发现他说的不是什么阿猫阿狗,他在说:
“红蝶。红蝶。红蝶。”
一声一声的,像在喊一个老朋友回家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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