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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吴女士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期间为1年。

同年12月,吴女士因身体不适前往当地三甲医院就诊,被确诊为宫颈鳞癌1a1期。其所患疾病属于保险合同明确约定的重大疾病范围。治疗结束后,吴女士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在收到吴女士的理赔申请后,作出了拒绝赔付的决定,但未在诉讼前明确出具详细的拒赔理由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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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行沟通无果后,吴女士委托开尔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开尔律师接案后,立即指导当事人完善证据链条,并针对案件情况提出核心法律观点:

吴女士所患“宫颈鳞癌”清晰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明确;

保险公司若主张免责,应承担对免责条款已尽明确提示说明义务的举证责任;

在诉讼中,开尔律师重点强调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赔已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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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向吴女士支付保险金18万元,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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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通过调解高效结案,开尔律师凭借对保险纠纷的专业处理经验,帮助年轻的当事人在确诊重疾后迅速获得18万元理赔款,有效纾解了医疗压力,体现了开尔律师在维护客户权益方面的专业能力和高效执行力。

开尔律所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和积极的纠纷解决策略,为客户争取最大权益,守护每一份健康保障。

· 主办律师 邱旭

· 保险团队资深律师

· 重大疑难案件主办律师

保险理赔团队负责人,从业多年,法学基础扎实,保险诉讼领域经验丰富,有娴熟的办案技巧。主办各类保险案件几百件,为当事人争取了超千万的理赔赔偿。涉及未如实告知、责任免除、不在保险范围内等等。擅长的案件有肺癌、甲状腺癌、乳腺癌、宫颈癌等恶性肿瘤、交界性肿瘤、慢性肾衰、团体险、雇主责任险及车险等各类保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