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明市应急管理局正式发布宁化“12·21”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整改评估报告。报告披露,2024年底发生的这起惨烈道路运输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1.82万元,相关部门对事故全线追责,累计25名相关人员、多家涉事企业被严肃问责处置。其中,福建宁化腾龙水泥有限公司因货运源头安全管理失守、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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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方调查报告记载,事故发生于2024年12月21日09时14分许,三明市宁化县道796线23km+390m路段发生较大道路运输碰撞事故。事发当日,明溪恒桦物流驾驶员官*良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宁化腾龙水泥厂区装载石灰石矿碎石后上路行驶。行驶途中,车辆与村民驾驶的无号牌手扶拖拉机发生碰撞,随后重型半挂车侧翻压覆拖拉机,车载碎石大面积散落路面。该起事故直接造成拖拉机上3名驾乘人员全部遇难,两台车辆严重受损,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91.82万元,事故后果极为惨痛。

经事故调查组精准核查认定,该事故属于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系多方违法违规、多层管理缺位叠加导致。一方面,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转弯未让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路口未减速慢行,直接诱发事故;另一方面,宁化腾龙水泥出厂货运安全管理漏洞、物流企业安全管控缺失,叠加乡镇及交通、农机、公安等多部门监管整治不严、履职不实,最终酿成安全悲剧,暴露了建材货运源头运输领域的突出安全顽疾。

一、全线从严追责累计25人被问责处置

为严肃事故纪律、压实安全责任,本次事故实行全链条、无死角追责,覆盖企业从业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公职人员四大群体,累计25名相关人员受到司法、行政、政务追责,问责力度空前。

司法追责层面,2名相关人员被立案查办。涉事货运车辆驾驶员官*良负事故直接责任,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宁化腾龙水泥负责出厂货车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郑*明被立案调查,后续经公安机关核查不构成犯罪,依法撤销案件并解除取保候审。事故直接责任人王*钦已在事故中死亡,依法不予追责。

公职及相关人员问责方面,本次事故共追责20名人员,包含16名公职人员及4名社会相关从业人员,所有人员均已按照管理权限完成调查处理。涉事的湖村镇政府、宁化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公安交管大队及明溪县交通运输局等多家单位,均已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全面完成问题整改报备。

企业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全部落地,3名企业核心责任人被依法处罚。其中,明溪恒桦物流实际控制人陈*良因新增危险作业违法线索,案件由应急部门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企业专职安全员魏*建被罚款11904元。宁化腾龙水泥法定代表人蔡*锐,因企业货运源头安全管理缺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被应急部门依法罚款25000元

二、涉事企业重罚落地腾龙水泥源头失责被追责

本次事故追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源头、谁担责”原则,对涉事物流企业、建材生产企业从严处罚,彻底整治货运源头监管乱象。

物流企业方面,明溪县恒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被顶格处罚,先后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货运车辆运输许可证件,并被处以103万元大额罚款,违法经营及安全失管代价惨重。

作为货源源头企业,福建宁化腾龙水泥有限公司因出厂货运安全审核不严、车辆装载监管缺失、安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对事故发生负有源头管理责任。2025年5月28日,交通部门依法对其作出29999元行政处罚。此次处罚明确界定了水泥生产企业在货运出厂、车辆管控、源头安全监管中的主体责任,打破了“只管生产、不管运输”的行业误区。

三、全域深化隐患整治筑牢建材货运安全防线

事故发生后,宁化、明溪两地深刻汲取3人死亡、25人追责的惨痛教训,聚焦建材货运、农机运输、道路隐患、企业监管四大领域,开展全方位专项整治,彻底补齐安全短板。属地累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0余次,领导带队督导调研20余次,层层压实安全责任。针对农机运输隐患,全域摸排报废违规拖拉机406台,常态化清理路面安全隐患。

同时,当地投入3500万元专项资金治理道路隐患,累计排查整改隐患867处,创新推行入宁货车规范化管控服务,辖区货车涉事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6.8%。交通执法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85人次,开展联合治超70余次,严查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对多家违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明溪县对161家运输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改隐患297条,实现隐患动态清零。

来源:水泥人网 - 水泥行业主流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