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巧的车身
低廉的价格
以及接送孩子的便利性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
被许多人视为“代步神器”
看似省心的便利
却隐藏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绍兴交警持续开展“老头乐”类电动三、四轮车
集中整治行动
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
全力压降违法上路安全风险
本周统一行动教育登记相关车辆241起
查扣违法上路“老头乐”26辆
其中已处罚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17起
交警行动中
案例一
3月14日,绍兴交警在绿云路洋江西路口开展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正在上路行驶的“老头乐”,经调查该车辆为机动车,后对驾驶人胡某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3月12日,绍兴交警在解放南路大禹路口开展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正在上路行驶的“老头乐”,经调查该车辆为机动车,后对驾驶人章某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3月19日,绍兴交警在解放南路栖凫路口开展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正在上路行驶的“老头乐”,经调查该车辆为机动车,后对驾驶人鲁某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900元的处罚。
什么是“老头乐”?
1.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俗称“老头乐”。
2.合格证上显示,厂家在产品生产申报时,以“观光车”或“厂区代步车”的名义进行申报。
3.目前市面上的电动三、四轮车绝大部分都是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能上号牌的车辆,仅允许在景区、厂区、园区等封闭区域使用,禁止在道路上行驶。
其实在实际出行中
屡屡发生交通事故
(以下动图来源网络)
▲闯红灯导致与正在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驾驶人与小孩受伤
▲转弯未让直行被撞翻
▲突然左转 几乎被大货车“挤扁”
为什么“老头乐”不能开
此类车辆的驾驶者,多数未经过专业驾驶培训,未取得驾驶证,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不熟悉,易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一旦发生事故,没有车辆保险,那么巨额的赔偿可能让驾驶人直接陷入经济困境,甚至直接压垮一个家庭的幸福。
市面上销售的“老头乐”多数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强制性标准,属于“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它们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也不具备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申领上牌条件。所以无法上牌,也严禁上路行驶。
如何鉴别是不是“老头乐”
市民在购买车辆前,首先要查询或咨询所购买车辆是否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
可以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可输入车辆型号(在车辆的合格证上或者车辆铭牌上可找到车辆型号)查询车辆信息。
为什么别让孩子乘坐“老头乐”
电动三、四轮车多为低速电动车,生产标准不统一。车身窄、底盘低、重心高,导致车辆缺乏必要的稳定性。车辆没有防撞钢梁配置、安全带和安全气囊配置,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性能也普遍较差。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很容易倾斜、翻车,导致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绍兴交警提醒
别被不良商家“带节奏”
安全上路的第一步,永远是守法
请广大群众文明安全出行
自觉抵制“老头乐”车辆
尤其要劝导家中老人
别用“老头乐”接送孩子或代步
坚决做到
不买 不开 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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