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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雅楠/文

近两个月来,江西九江共青城市、柴桑区,云南屏边县等地陆续发出内容相似的倡议书,号召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不拖延、不打折扣。

这些倡议的背后,是物业行业尴尬的现实。2024年,众多物业企业利润下滑甚至亏损。进入2025年,多数企业主动退出低效小区。

雅生活服务退出500多个在管项目;世茂服务、永升服务、中海物业、彩生活、碧桂园服务等企业的退出面积在3000万到8000万平方米不等,若按一个大型小区25万平方米计算,仅这几家上市公司退出的小区数量就超过1500个。

物业公司退出之后,事情并没有结束。有撤场物业至今仍在和业主就欠费打官司,也有小区因为无人接手,只能由街道办协调国企暂时顶上。

中物智库数据显示,2025年百强物业企业的住宅物业费收缴率跌至82.3%,住宅物业服务满意度仅73.2分,创近年新低。公共收入去向不明、保洁不到位、设施维修滞后、车位管理混乱等问题长期、普遍存在。近几年房价下行、资产贬值,进一步加重了业主的不甘。

一边是物业公司断臂求生,一边是业主对物业服务满腹牢骚,双方的矛盾集中于物业费,根源则在服务的供需错位。

不少小区的物业费标准,还是开发商在售楼时单方面确定的,价格偏高。业主想更换物业公司,得先成立业委会,而业委会成立门槛高、程序繁琐,许多小区困在换不掉谈不拢的僵局里。冒着被物业公司起诉的风险拒缴物业费,成了一些业主手中为数不多的反制手段。

物业公司也有苦衷。人工成本上升,部分城市严格了五险一金的缴纳要求,刚性支出在增加,物业费调价却极其困难,服务缩水和物业费收缴不上来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在这种行业背景下,倡议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缴费的初衷是好的,但实际效果很可能事与愿违。

一方面,物业费是业主与物业公司间的契约,交不交、交多少,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判定,与业主的职业身份没有关系。要求公职人员无视服务质量带头缴费,等于让他们放弃作为消费者的权利,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另一方面,物业纠纷往往牵连着开发商遗留的工程质量、业委会长期无法成立的制度障碍、物业账目公开缺失等深层矛盾,解决起来耗时费力。发一份倡议书,不过是把矛盾暂时掩盖,无益于问题的真正解决。

物业服务是基层社会运转最频繁、矛盾最集中的环节之一。2026年,“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说明了物业服务存在问题的普遍性,这一情况越来越被正视。

物业服务,本质是一种资产服务。好的物业服务,既是帮助人们提升生活环境质量,也是帮助资产保值增值。在房地产调整期,物业服务优异的小区价格也更抗跌。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的物业企业可以提升的空间仍然很大。

某头部物业企业负责人曾介绍其接手一个老小区时的尝试——把整个小区各个角落堆放的废物集中清理,为整个小区进行了一次断舍离,拉出几十车垃圾后,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成本不高,却解决了真实的痛点,收获了业主的好感。物业公司是否真的作为,业主们都看得见。

当然,改善物业服务现状不是物业公司一方的责任。物业和业主需要建立质价相符的收费标准和服务清单,让业主清楚知道自己交的钱买到了什么,也让物业公司有合理利润去改善服务。业委会成立机制也需要理顺,让业主有正常渠道表达诉求,更换不合格的服务方。

无论如何,公权力不该给物业合同做担保,号召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物业费,换不来一个运转良好的小区。

(作者 张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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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雅楠

不动产运营报道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