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一位曾经的财政局党组书记,本该在岗位上发光发热,却因为一份由办案机关自己出具的“说明”,被扣上了“受贿”的帽子,蒙冤整整12年。

这不是小说情节,这是发生在河北黄骅的真实案件——赵恩亭案。

当侦查机关为了坐实当事人的罪名,竟然亲自下场“自编自导”虚假证据,甚至不惜与客观事实背道而驰时,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个人的悲剧,更是对法治底线的践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 唯一的“定罪依据”,竟是一份自相矛盾的假《说明

检方指控赵恩亭受贿的核心逻辑是:赵恩亭在担任黄骅市城投集团总经理期间,将原本由“沧州骅源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的业务,强行指定给了“河北华狮会计师事务所”(据称与其前妻有关),以此收受好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了坐实这一指控,黄骅市检察院反贪局于2014年5月8日出具了一份《说明》。在这份文件中,办案人员声称:赵恩亭任职后,城投公司停止了与沧州骅源所的合作,独家委托了河北华狮所。

这份《说明》成了赵恩亭案中检方最核心的“铁证”。然而,谎言终究是谎言,它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更经不起铁证的打脸。

二、 铁证如山:三份材料戳穿检方谎言

随着时间的推移,三份来自不同主体、不同时间的客观证据浮出水面,直接将检方的《说明》撕得粉碎:

1. 沧州骅源会计师事务所的官方《证明》(2017年)
这家被检方声称“已被停用”的事务所,在2017年出具了一份详细的业务清单。数据显示,从2010年到2013年,骅源所不仅没有被停用,反而一直在承接城投公司的业务,且业务量在赵恩亭任职期间暴增数十倍
检方说“停用”,事实是“暴增”;检方说“独家”,事实是“一直在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 黄骅城投集团的《证明材料》
城投集团作为业务的发包方,最清楚自己的钱花给了谁。2024年(注:此处根据用户提供的第二张图日期推断,若实际是其他年份请修正)城投集团出具证明: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公司常年委托了14家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其中明确包括沧州骅源所。
这直接证明了所谓的“独家委托”纯属子虚乌有,城投公司一直在与多家机构正常合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3. 案卷原始材料与骅源所2017年证明的互证
骅源所2017年的证明中列出了17项具体业务,总金额37.71万元。这与案卷中的原始合同、发票等材料完全吻合。
事实是:赵恩亭任职期间,城投公司合作的中介机构多达8家以上,业务往来公开、透明、合法。

三、 谁在撒谎?谁在构陷?

面对上述铁证,检方2014年出具的那份《说明》显得如此苍白无力,甚至荒诞可笑。检方声称“停用骅源所”,但骅源所的账单和城投的证明都在;检方声称“独家委托华狮所”,但城投集团证明自己委托了14家机构;检方声称业务是“非法指定”,但事实是这是正常的市场业务往来。

结论只有一个:黄骅市检察院反贪局在办案过程中,为了构陷赵恩亭,公然伪造证据,颠倒黑白。

他们利用职权,将正常的业务往来歪曲为“利益输送”,将合法的市场行为捏造为“受贿犯罪”。这种“指鹿为马”的办案手法,是对法律的亵渎,更是对一名优秀干部的残忍构陷。

四、 12年的等待,只为一个公道

赵恩亭,这位曾经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黄骅市财政局原党组书记,自2012年左右被带走调查,至今已过去12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2年,足以让一个意气风发的干部在狱中耗尽青春;
12年,足以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
12年,足以让真相被掩盖在虚假的“说明”之下。

赵恩亭案不仅是一个个案,它是司法公正的试金石。当侦查机关成为“造假者”,当《说明》成为定罪的“判决书”,我们不禁要问:正义的底线在哪里?无辜者的清白何时才能昭雪?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赵恩亭不该被遗忘,真相不该被掩盖。让我们一起转发,让全国人民都看见这份来自黄骅的控诉,让阳光照进这被谎言笼罩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