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海关所属榕城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关员在对1票申报为“工艺品”的出口邮件开展过机查验时,发现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彻查,发现疑似文物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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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查获的文物,图源:海关发布
经福建省考古研究院鉴定,上述物品实为“20世纪早中期外国民族木雕彩绘面具”(根据《文物出境审核标准》规定,现存我国境内的外国文物,与我国的文物、图书一样,分类执行本标准),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的一般文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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