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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相关会议精神,紧扣“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及体育强市建设目标,立足“十五五”开局新起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助力句容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更高水平“健康句容”贡献力量。根据句容市人民政府要求,定于2026年举办句容市第十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第十届市运会)。为保证各项竞赛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程总则。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于2026年6月至12月间进行。各项目竞赛时间、地点详见单项规程。

二、竞赛部别

第十届市运会设青少年部、群体部、老年部,共计3个部别。

三、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部(共4项)

以本市各学校为参赛单位。比赛项目设田径、乒乓球、足球、中国象棋共4项。

(二)群体部(共8项)

以个人、乡镇(街道、管委会)、社区、俱乐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驻句国企)、驻句部队、驻句高校等为参赛单位,比赛项目设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游泳、棋类(象棋、围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共8项。

(三)老年部(共4项)

以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市直单位、单位会员为参赛单位,比赛项目设乒乓球、门球、健身气功、桌上冰壶球共4项。

四、参赛资格

(一)青少年部

全市各中小学在籍在读在校学生,身体健康,符合相关比赛分组年龄要求,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具体参赛资格以各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二)群体部

原则上凡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市民均可参赛。外省、市户籍人员,凭其代表单位提供在职证明和连续半年以上本市社保缴纳证明报名参赛;自由职业者需提供本人连续半年以上本市社保缴纳证明方可参赛。具体参赛资格以各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三)老年部

凡本市户籍人员均可参赛。持外省、市身份证的人员可提供本人本市户籍本或本人名下本市房产证方可参赛。男子年龄在55岁以上(197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子年龄在 50 岁以上(1976年12月31日前出生)。有特殊规定的项目以各单项规程为准。

(四)各部参赛人员不得跨“部别、组别”报名参赛。每名参赛人员只能参加最多2个项目的比赛。

(五)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代表各学校参加青少年部的比赛:

1.句容市体育运动学校、相关联合办学训练单位的运动员,凡符合年龄规定的,可代表原输送学校参加比赛。

2.省队运动员,凡符合年龄规定的,经组委会同意后可代表原输送学校参加比赛。

3.交流到外省、市的运动员,经组委会同意后可代表原输送学校参赛。

(六)凡参加本届市运会的运动员一律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卡报名参赛。另有补充规定的,按照各部各项目规程执行。

(七)参加群体部、老年部的原省优秀运动队或职业体育俱乐部退役未满3年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原专业项目比赛。

(八)各部别参赛运动员需提供县(市、区)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并提供由各参赛单位或个人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上述材料不全者一律不得参赛。

(九)对出现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赛风赛纪、使用兴奋剂等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竞赛办法

(一)各部各项比赛办法,按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二)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公布的各项目运动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三)各项目必须有3个以上(含3个)参赛单位报名,否则该项目不再进行比赛。

(四)报名人数较多的项目,可根据报名参赛情况进行预赛,并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和名额参加决赛。

(五)各组别、各项目比赛的仲裁、正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及主要裁判,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六、奖励办法

(一)青少年部

1.个人单项、集体项目录取名次按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执行,对获奖个人及单位颁发证书。

2.田径比赛按各代表队团体总分进行排名,并对获得小学组前8名、初中组前6名、高中组前3名的单位进行奖励。

(二)群体部、老年部

1.群体部和老年部各单项录取前6名(队),不足6人(队)的项目高限录取。

2.各项目获得名次颁发证书。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采用量化评分方式评选,具体标准、评分细则及评分表详见《句容市第十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七、计牌、计分和评比办法

群体部和老年部各代表团总分排列名次办法:

项目团体名次分值:第一名9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5分、第四名4分、第五名3分、第六名2分,当参加队数不超过录取名额时,按减一录取的原则,采用留头去尾办法计分。如只有5个队参加,取4名,计分按9、7、5、4分计入。篮球、足球项目的团体分,均加倍计算。

各代表团在所有参赛项目中按照各单项规程规定所获得的名次分,总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金、银牌数相同,铜牌多者名次列前;金、银、铜牌数相同,名次并列。

八、竞赛组织实施

(一)在大会组委会领导下,青少年部的各项比赛由市文体广旅局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群体部的比赛由市文体广旅局、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和市体育总会组织实施;老年部的比赛由市文体广旅局、市老年体协组织实施。

(二)集中举行开幕式,各项比赛由大会组织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三)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社区、俱乐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驻句央国企)、驻句部队、驻句高校根据各单位情况积极参加赛事。

九、报名

(一)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2人,联络员1人。

(二)第一次报名于2026年5月22日前截止,各单位只报参赛项目。各项目依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青少年部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群体部报市文体广旅局体育科;老年部报市老年体协。第二次报名按各项目规程、规定执行。逾期报名无效,作弃权论。报名表报出后,除因病凭县区级以上(含县本级)医院诊断证明允许更换外(只换运动员,不换项目),其他均不得更改或补充。

十、团旗和服装

(一)各代表团自备团旗(3号旗,长192cm ×高128cm),颜色、图案不限,文字为单位全称,参加开幕式服装统一,款式自定。

(二)比赛服装要求按竞赛规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本竞赛规程总则的修改权属于句容市第十届运动会组委会。

句容市第十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本届市运会青少年部、群体部、老年部各参赛代表团、代表队。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以量化数据为依据,按得分高低确定获奖单位,全程透明、杜绝人情因素。

三、基本条件(一票否决)

(一)无运动员资格造假、冒名顶替、虚报信息等违规行为;

(二)无罢赛、闹赛、辱骂攻击裁判、打架斗殴等严重违反赛风赛纪行为;

(三)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造成负面社会影响。

四、量化评分标准

本次评选量化评分指标详见《句容市第十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分表》,评分表随各单项竞赛规程同步印发实施。

五、评选程序

(一)各单项竞委会根据各参赛代表团赛风赛纪及相关表现情况;

(二)组委会纪律监督组汇总各单位得分,形成初步获奖名单;

(三)初步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各单位监督;

(四)公示无异议后,由组委会审定并予以表彰。

句容市第十届运动会第一次报名表

内容来源 | 句容文化旅游

编辑 | 张萌萌

校对 | 尹季璇、许鹏锋

审核 | 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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