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叔46岁得了糖尿病,他不管那些,该吃吃,该喝喝,来者不拒
二叔是在四十六岁那年查出来糖尿病的。
那天他刚从工地回来,晒得黝黑的脸上一道一道的白汗印子,一进门就喊渴。我奶奶给他倒了一杯水,他嫌不解渴,自己拧开一瓶可乐,咕嘟咕嘟灌了大半瓶。灌完了坐在板凳上喘气,说这几天眼睛有点花,看东西模模糊糊的,还老是饿,一顿吃三大碗米饭不到晌午就饿得心慌。
奶奶说你去医院查查吧。他说查啥,就是天太热了,累的。
后来是我爸硬拉着他去的。县城医院,抽了个空腹血糖,结果出来护士都吓了一跳,二十八点六。医生说你这血糖太高了,赶紧住院吧。二叔把化验单往口袋里一揣,说没事,我不疼不痒的,住啥院。
他这个人,一辈子就这样。
二叔叫李德厚,家里排行老二,今年五十二了。他在建筑工地上干木工,手艺好,一天能挣三百多。他长得黑壮,膀大腰圆,一顿能吃三大碗米饭,喝起酒来一斤白酒下肚面不改色。在村子里,他是出了名的“铁人”——不怕冷,不怕热,不怕累,不怕疼,什么都扛得住。他常说的一句话是:“人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我没病,我就是饿的。”
查出糖尿病之后,医生给开了二甲双胍,让他每天吃,还让他买了个血糖仪,说头几天一天测七次,稳定下来之后一天测一次。二叔把药拿回来了,血糖仪也买了,说明书翻了两页就扔抽屉里了。
药是吃了,但不按时吃,想起来了吃一粒,想不起来三天都不吃。血糖仪压根没用过,我问他你测了吗,他说测了,我问他多少,他说“不高,正常”。后来我奶奶跟我说,他根本就没测,那盒试纸拆都没拆过。
但他最让人头疼的不是不吃药,是不忌口。
查出病来没几天,我去他家,正好赶上吃午饭。桌上摆着一碗红烧肉,肥的多瘦的少,油亮亮的,颤颤巍巍的。一盘糖醋排骨,裹着厚厚的酱汁,甜丝丝的味道满屋子都是。一大碗白米饭,压实了,冒尖的一碗。桌角还放着一大瓶可乐,已经喝了大半。
我看着他夹起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嚼得满嘴流油,忍不住说了一句:“二叔,你不是糖尿病吗?怎么还吃这么多甜的油的?”
他夹排骨的筷子顿都没顿:“没事,我就吃两块。”
“你那是一两块吗?”
“吃了再说,吃了再说。”他含混不清地应付着我,又往嘴里送了一大口米饭。
我二婶在旁边叹了口气,张了张嘴,看了他一眼,又把嘴闭上了。她不是不想管,是管不了。二叔这个人,牛脾气上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你越不让他吃,他越要吃,还当着你的面大口大口地吃,好像吃给你看一样。
我妈私下跟我说:“你二叔这个人,就是不信邪。他觉得老天爷不敢收他。”
我说:“他不信邪,邪迟早找他。”
我妈瞪了我一眼:“别瞎说。”
但我说中了。
二叔确诊之后的头两年,他还是那副德性。药想起来吃一粒,想不起来拉倒。该吃吃,该喝喝,来者不拒。红烧肉照吃,可乐照喝,烟照抽,酒照喝。谁劝他跟谁急,连我奶奶的话都不听。
我奶奶七十多岁了,头发全白了,腰也弯了,站在他面前矮了一大截。她端着碗劝他:“老二,你少吃点甜的,你那病不能吃甜的。”二叔把脸一沉:“又来了又来了,我吃一口你念叨十句,你还让不让人吃饭了?”我奶奶被他呛得说不出话,端着碗转身走了,我听见她在厨房里小声地叨咕,不知道是在跟谁说话,还是只是在叹气。
那时候我觉得二叔挺过分的。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任,对劝他的人没好脸色,把自己的日子过得浑浑噩噩的。可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不在乎,他是怕。怕一旦认真对待这个病,就承认自己真的病了。承认自己不是铁人,承认自己也会倒。对他来说,被病吓倒,比被病打倒更丢人。
他宁可用嘴硬来撑着那层窗户纸,也不愿意把它捅破了看清楚里面到底有什么。
第三年,变化开始了。
先是脚。二叔的脚趾头开始发麻,像有无数根针在扎,又像踩在棉花上,软绵绵的使不上劲。他不跟人说,还是天天上工地,还是扛着百来斤的模板爬上爬下。有一次他从脚手架上下来,一脚踩空,要不是旁边的工友眼疾手快拽了他一把,他就从三楼摔下去了。
工头问他咋回事,他说没事,腿麻了一下。
腿麻了一下——他不知道,那不是一下的事,是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长期高血糖把末梢神经一点一点地腐蚀了,像蚁穴溃堤,从里面往外烂,等到外面看出来,里面已经千疮百孔了。
然后是眼睛。他开始看不清东西了,不是那种老花眼的看不清,是眼前总有黑影飘来飘去,像蚊子在飞,又像一团一团的黑雾,怎么揉眼睛都揉不掉。最吓人的一次,他在厨房切菜,切着切着忽然什么都看不见了,眼前一片漆黑。他喊了一声“妈”,我奶奶从客厅跑过来,看见他举着菜刀闭着眼睛站在原地,吓得魂都飞了。
那次他被我们强行拉到了市里的医院。眼科医生检查完,说这是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眼底已经出血了,需要做激光手术。如果不做,可能会失明。
二叔坐在诊室的椅子上,一米八的大个子,缩成一团,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他低着头看自己的脚,那双曾经能扛起几百斤水泥的脚,现在连站久了都会发麻。他说了一句话,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我真成了废人了。”
我爸在旁边红了眼眶,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不是废人,你是病人。病人就得听医生的,听医生的话,病还能治。”
二叔做了激光手术,眼睛保住了,但视力大不如前。他不能再上工地了,高处作业危险,人家不敢用他。一个干了大半辈子木工的人,忽然没了活干,像被人抽掉了脊梁骨。他整天坐在家里看电视,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醒过来继续看。电视里放什么他不在意,他只是需要有个声音在旁边响着,不然屋子太安静了,安静得让人心慌。
但吃的方面,他还是没怎么改。
我二婶偷偷把他碗里的米饭换成了杂粮饭,他发现了一顿脾气,说“你喂猪呢”。我给她买了无糖饼干,他尝了一口说“这是人吃的吗”,扔在茶几上再也没碰过。我奶奶把可乐换成了无糖的,他喝了一口就放下了,后来自己去小卖部买了一瓶正常的,藏在床底下,半夜偷着喝。
像防小孩子一样防着自己,可他自己不把自己当病人。
去年冬天,二叔的左脚出了问题。
起初是一个小口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哪里划破的。脚趾头上一点皮,不深,也不大,像被纸割了一下。这种事放在正常人身上,贴个创可贴两三天就长好了。但二叔的脚不一样,长期高血糖让他的下肢血管病变,血液循环差,伤口根本没有能力愈合。
那个小口子先是红,然后肿,然后开始流脓。二叔一开始不当回事,用碘伏擦擦,拿纱布包上,该干嘛干嘛。后来脚趾头开始发黑,像烧焦了一样,从指尖一点一点地往上蔓延,黑得像木炭,还散发出一股腐烂的臭味。
我二婶哭着给我打电话:“你二叔的脚趾头快不行了,你劝劝他去医院吧。”
我赶到他家的时候,二叔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脚搁在板凳上,光着脚,没穿袜子。那只脚的第二个脚趾头已经全黑了,不是乌青,不是淤血,是那种死掉的、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的黑。脚背肿得老高,皮肤发亮,绷得像要炸开,从黑色的脚趾往外渗着黄水。
我蹲下来看了那只脚一眼,胃里翻了一下。
“二叔,你今天必须去医院。”我说。
他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他知道这次躲不过去了。
到了医院,医生一看那只脚,脸色就变了。他把我和二婶叫到办公室,说这是糖尿病足,已经重度感染了,必须马上住院。医生问我们伤口多久了,我二婶说大概半个多月了。医生又问血糖控制得怎么样,我二婶不知道怎么说,二叔自己开了口,声音闷闷的:“没控制,没吃过药。”
医生沉默了一下,说了一句让我记到现在的话:“糖尿病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把它当回事。你不管它,它就把你身上的零件一个一个地拆掉。先从脚开始,然后是眼睛,然后是肾,最后是心。你不能吃的时候才知道饿,不能看的时候才知道亮,不能走的时候才知道路有多远。”
二叔住院的那段时间,我去看过他好几次。
病房里三个人,他住最里面那张床。旁边的两个病友都是糖尿病足的,一个截了三个脚趾头,一个截了小腿。二叔没事就盯着人家的腿看,看完了翻个身面朝墙壁,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去的时候正好赶上医生查房。主管医生姓林,三十出头,说话慢条斯理的。他掀开二叔脚上的纱布看了看,皱了皱眉,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指着二叔发黑的脚趾头说:“李先生,你这个脚趾头的组织已经完全坏死了,保不住了,需要截掉。”
二叔靠在枕头上,表情没什么变化,过了一会儿才问了一句:“截几个?”
“先截这一个。但如果感染控制不住,可能要截更多。”
“截脚趾头我能走吗?”
“能走,但走路姿势会受些影响。最重要的是把血糖控制好,不然其他的脚趾头也保不住。”
二叔不说话了。他看着那只裹满纱布的脚,看了好一会儿,忽然说了一句让我特别心酸的话:“我以后还能干活吗?”
林医生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先把脚治好,别的事以后再说。”
二叔“嗯”了一声,转过头看着窗外。窗外是县城医院停车场,到处都是车和人。那些来来往往的人脚步匆匆,谁也不会注意到三楼窗户后面有一个五十二岁的男人,正在看自己还能不能走路。
手术那天我和我爸去了。二叔被推进手术室的时候,表情很平静。他看着天花板,一眨不眨的,不知道在看什么。手术室的门关上的时候,我二婶忽然哭了,靠在我爸肩膀上,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
手术时间不长,一个多小时就出来了。主刀医生说截掉了一个脚趾头,感染没有扩散到脚掌,还算幸运。二叔被推回病房的时候麻药还没退,人昏昏沉沉的,嘴巴一张一合不知道在说什么。
麻药退了之后,二叔疼得满头大汗,咬着枕头角不吭声。护士来打止痛针,他说不用,忍忍就过去了。我二婶在旁边气得直哭,说你这辈子就犟吧,犟到什么时候是个头。二叔没接话,但后来护士再来问他要不要止痛针,他没拒绝。
住院那半个月,是二叔这辈子最听话的半个月。饮食上严格按照医生说的来,主食换成杂粮,每餐不超过二两,蔬菜多吃,肉适量,甜的油的碰都不碰。二婶说他这辈子都没这么规矩过。
他出院的时候,林医生给他开了好几种药,还给他打了一份详细的糖尿病饮食和运动指导,上面写着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要少吃、一天测几次血糖、多久复查一次。二叔把那张纸接过来,叠了两下,装进口袋里。
回去的路上,我和二叔坐后排。他靠着车窗,看外面的麦田一片一片地往后退,忽然开口说了一句:“你说我要是早听你们的,是不是就不用截这个脚趾头了?”
我愣了一下,没想到他会主动说这个。
“二叔,现在听也不晚。”
他摇摇头,苦笑了一下:“晚了,脚趾头都截了,还说不晚。”
“截一个脚趾头总比截一条腿强。”
他没接话,又转过头去看窗外。太阳从东边升起来,田野上有一层薄薄的雾气,麦苗青青的,被风吹得一行一行地伏下去又站起来。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轻轻地说了一句:“以后不喝了。”我以为他说酒,后来才知道他说的是可乐。那个藏在床底下、半夜偷着喝的东西,他再也没碰过。
二叔出院后,像变了个人。
他开始认认真真地控制饮食,每天早上吃杂粮馒头,中午晚上吃杂粮饭,菜少油少盐,肉只吃瘦肉和鱼。他最爱的红烧肉不吃了,他说看着馋,让我二婶以后也别做了。可乐换成了白开水,烟也戒了,酒也戒了,一滴都不沾。
他开始每天测血糖,刚开始不会用血糖仪,我教了他好几次才学会。他把每次测的数值记在一个小本子上,记了厚厚一本,密密麻麻的,比任何医生要求的都详细。他还在后面画了曲线图,哪天的血糖高了,他就翻回去看头一天吃了什么,找到原因下次注意。
他还开始运动了。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出去走上一个小时,不管刮风下雨,雷打不动。刚开始走的时候脚底还疼,一瘸一拐的,邻居问他咋了,他说“脚不舒服”,也不详细解释。后来慢慢不疼了,走得越来越快,有时候我开车在路上碰见他,他在前面走,我跟在后面按喇叭,他回头看一眼,继续走,也不上车。
有一次我回老家,看见二叔在院子里打太极。五十二岁的人了,穿着白色的大背心,动作慢悠悠的,一招一式还挺像那么回事。我站在旁边看了半天,他打完一套收功,回头看见我,笑了笑。
“二叔,你这日子过得比我健康多了。”
“不健康不行,”他说,“命是自己的,自己不操心,没人替你操心。”
说了这句话之后他顿了一下,又补了一句:“从那个脚趾头没的那天起,我就想通了——老天爷给了我一巴掌,我得接着。不接着,下一巴掌更狠。”
二叔现在血糖控制得很好,空腹五点几,餐后七点几,跟正常人差不多。他那只截了脚趾头的脚也能走路了,虽然走得慢一点,但稳。他一直在坚持运动,每天走一小时,从不间断。他甚至还帮二婶分担了大部分家务,扫地、拖地、洗碗、洗衣服,做得很仔细,比他以前干木工活还仔细。
我问他:“二叔,你现在后悔吗?”
他想了想,说:“后悔有啥用?脚趾头又长不回来。不后悔,就是觉得对不住你二婶,对不住咱妈,也对不住自己。她们劝了我那么多年,我不听,非要等出了事才听。”
他坐在院子里的板凳上,夕阳把他晒得黝黑的脸镀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远处有人在放羊,咩咩的叫声顺着风飘过来。他眯着眼睛看那些羊,忽然笑了。
“其实那个脚趾头没白丢。它把我叫醒了。”
我没接话,坐在他旁边跟他一起看羊。羊群沿着田埂慢慢地走,暮色从远处的山脚漫上来,天边的云被烧成了橘红色。这是我二叔丢掉一个脚趾头之后的第三个春天,麦子又青了,油菜花又黄了,他还能看见,还能听见,还能走。他已经比很多人幸运了——也比他以为的自己,幸运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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