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解决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黄江镇实际,现将黄江镇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学位供给情况

黄江镇积分入学申请只提供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不提供插班学位。2026年秋季黄江镇计划提供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学位170个,初中一年级不提供积分入学学位。

具体学校名单及学位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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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积分入学学位,均须在2026年5月7日10:00-5月15日12:00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平台”(下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二)报名时间

为了给各位家长充足时间考虑,全市网上报名截止时间由之前5月13日17:00延长到5月15日12:00。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所有报名信息和积分方选择将锁定,无法再更改。逾期未报名或未勾选积分入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重要提醒

请及时核对“积分方”信息!如果家长在报名初期已选择父或母其中一方作为“积分方”,如需更换,请登录“东莞市阳光招生平台”,点击“修改资料”,在积分入学栏目重新选择“积分方监护人”,填写并上传有关信息资料,在最新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保存提交,逾期不可更改。

三、录取原则

先按积分高低顺序,再按申请人填报的志愿顺序,结合各校提供的学位数统筹安排。即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名,先录取申请人第一志愿,当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再按第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本市缴纳社保年限”“本市纳税情况”“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四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申请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

四、志愿填报及修改

申请人请于2026年5月27日10:00-6月3日17:00登录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别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2026年6月9日15:00—10日17:00前登录招生平台进行志愿修改。

五、积分公示及学位安排

1.公示时间:2026年6月8日—14日,镇教育管理中心按照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招生组向社会公示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

2.公示方式:“黄江教育”微信公众号。

3.学位安排:2026年7月3日,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申请人可于7月3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学位安排结果,并按照录取学校注册须知的要求按时注册。

4.放弃积分入读公办学校问题。获得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须于2026年7月5日-7日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空余学位不顺延补录,用于解决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

六、积分审核、复核部门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黄江镇教育管理中心:83369989

黄江镇公安分局: 87699333转公安

黄江镇社保分局:87699333-5

黄江镇税务分局:82603326

黄江镇不动产登记中心:87699333转不动产(镇)、26987634(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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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张铭芝 戴双城

【作者】 张铭芝;戴双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