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1954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渝市监通告〔2026〕4号)。
其中,重庆市宏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豆瓣酱(350g/袋、宏霖+图形、2025-10-16),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027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常见的广谱性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迅速吸收,并分布于血液和多个器官中,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会危害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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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重庆市宏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农副产品种植及收购、肉鸡养殖及屠宰、调味品及速冻调制食品加工等。公司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打造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全产业链,相继建成调味品、肉鸡养殖、肉鸡屠宰及速冻调制食品深加工3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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