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例。谷某与孙某交往期间,谷某多次转款,后因未登记结婚要求返还遭拒。贾艳蕊律师代理此案,法院经审理,综合考量各项转款情况,判决孙某返还谷某8.7万元,为类似纠纷处理提供参考。
"律师简介:专业背景与丰富经验
贾艳蕊是中共党员、四级专职律师,就职于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她毕业于锦州医科大学临床药学专业,获医学学士学位,曾从事医疗相关工作,这为其处理医疗类法律事务奠定了坚实基础。自2016年投身律师行业,深耕9年,在医疗医美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事、遗产继承等领域经验丰富,还曾为多家教育机构担任法律顾问,获多项社会职务与荣誉。
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基本详情
此案案由为婚约财产纠纷,原告谷某(化名)是1995年出生的造船业从业者,委托贾艳蕊律师代理案件;被告孙某(化名),1986年出生,无业;第三人是某地外贸杂货铺,经营者为张某(化名)。2024年12月,谷某与孙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以结婚为目的交往,期间仅见面四次,2025年4月分手。交往期间,谷某多次向孙某转款共计119400元,因未登记结婚,谷某要求孙某返还遭拒,遂诉至法院。谷某请求判令孙某退还119400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
转款用途争议:双方各执一词
对于每笔转款,谷某和孙某说法不一。例如2024年12月9日的5200元,谷某称用于孙某经营猫舍,孙某称是给孩子买东西的钱;12月15日、17日各1万元,孙某认可为借款;12月24日15000元,谷某称买金手链,孙某认可为圣诞节礼物支出等。此外,孙某辩称未提结婚和彩礼,同意返还部分款项,但未明确金额,认为部分款项不应返还。
法院审理裁判:明确返还金额
法院经审理采信无异议证据,认可谷某转款119400元事实。裁判观点认为,孙某认可的两笔1万元借款应返还;7000元(不含7000元)以下小额转款及9000元看病款项,法院不支持返还;7000元以上大额转款合计67000元应返还。综上,孙某应向谷某返还87000元。最终判决被告孙某10日内给付原告谷某8.7万元,驳回其他请求,同时明确了案件受理费的分担。
这起案例提醒人们,在恋爱交往涉及大额钱财往来时,要保持理性,明确款项性质,妥善保存交易凭证,遇到纠纷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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