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

盐湖公安发挥持续作战精神

紧盯民生类案件

重点打击盗抢骗等违法犯罪

以严打高压态势

全面净化治安环境

01

5月11日,刑警大队刑事打击专班抓获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冯某欢,破获一起诈骗案。

经查:2023年11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冯某欢(女,闻喜县人)谎称可以给受害人潘某购买盐湖区某小区的法拍房。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冯某欢先后以缴纳“保证金”、“打点关系送礼”、“支付购房款”等五花八门的理由,累计骗取受害人潘某人民币35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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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欢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

5月10日,刑警大队东城中队抓获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冯某利,破获一起诈骗案

经查:2025年9月8日,犯罪嫌疑人冯某利(男,盐湖区人)在其经营的饭店经营不善倒闭跑路的情况下,隐瞒真相,编造“需要部分费用装修新店面”的虚假理由,骗取受害人赵某、张某共计人民币5.8万元,所得钱款全部用于偿还其自身债务。

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利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 盐湖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