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迈先1918年出生在江苏扬州,那时候朱自清还在北京大学读书,母亲是武钟谦。朱迈先小时候大部分时间在扬州跟着祖父母生活,1933年十四岁的时候被接到北平读书,进了崇德中学。

在学校里他学习认真,也参加学生爱国活动,1935年北平学生运动期间他和同学们一起行动。1936年还在读高中,他就秘密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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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七七事变后,他回到扬州,进入江苏省立扬州中学,一边读书一边开展救亡工作,同年10月被任命为中共扬州特支书记,那年他才十九岁。

朱迈先随部队参加桂南会战,1940年10月三十一军收复龙州,他在当地驻防,任一三一师三九一团上尉。1942年部队调防南宁,1944年参加桂柳会战,后来部队合并到第二方面军四十六军,他在新十九师担任政治科中校科长兼政工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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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部队开到海南岛三亚港,朱迈先因为长期工作积劳成疾,在海军医院住院治疗期间认识了护士傅丽卿。1946年10月两人结婚,婚后生活比较清苦,朱迈先每月薪水九十元,日常开支都要仔细安排,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自己谋取好处。

1948年8月朱自清在北平去世,朱迈先从海南赶到北平料理父亲后事。之后经亲戚介绍,他进入国民党后勤总署组训司任秘书,机关先在南京,后来迁到广州。1949年他随机关到广西桂北第八专署任秘书,由老上级蒋雄安排。

1949年12月,朱迈先代表桂北国民党军政人员主动向共产党桂林市政府联系,促成周祖晃等七千余人和平改编,部队交出武器接受整编。改编后他进入广西军政大学学习,1950年结业,被分配到桂林松坡中学担任教师。

1950年12月,全国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朱迈先的老上级蒋雄作为国民党高级将领被捕,朱迈先因为长期在其手下任职,也被牵连逮捕,随后被押送到蒋雄家乡湖南新宁县。

1951年11月,新宁县法院以相关罪名判处朱迈先死刑,并立即执行,当时他只有三十三岁。朱迈先去世后,留下妻子傅丽卿和三个年幼的孩子,家庭生活陷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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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丽卿带着孩子在广西生活,朱自清的遗孀陈竹隐自己也要抚养子女,得知情况后马上寄来三十元应急,此后一年里每月坚持寄二十元或者三十元,直到傅丽卿在广西省立医院找到工作才停止接济。

傅丽卿一直认为丈夫是清白的,她在工作之余多次写材料申诉,寄给相关部门,但很多年都没有得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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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各地开始清理历史旧案。新宁县法院把1951年的卷宗调出来,认真复查。经过半年左右的核实,法院认定原判决属于错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法院正式决定撤销1951年的判决,恢复朱迈先的名誉,明确他属于起义人员,起义后表现良好。

接到平反通知后,傅丽卿带着两个儿子和儿媳从广西赶到北京,先和婆母以及丈夫的兄弟姐妹见面,大家一起聊了家常。后来他们去北京西郊公墓,到朱自清的墓前祭拜,告知朱迈先的冤案已经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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