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特朗普访华之旅的“排场”,不可谓不“宏大”。连续多架运力强悍的美军C-17战略运输机的密集到来,引得不少人吐槽称“美国总统团队这是把半个白宫都拉过来了。”基本可以肯定,在美方运来的各类东西中,有相当一部分都会是总统本人及美方随行官员的日常用品。大到美国总统专车“陆军一号”,小到“特朗普爱用的指甲刀”,估计无一不是如此。
美国特勤局警卫人员
而除了这些物品,人也自然是必不可少。其中很重要的一群人,就是在特朗普访华期间负责内层安保工作的美方警卫人员,如美国特勤局特工。那么,这些“训练有素且武力值满满”的美国特工们,是否会如一些影视作品中那般装备“各种威风凛凛的长枪短炮”呢?答案是,在其他国家内或许可以,但在中国却要受到十分严格的限制和管理。无论是枪械类武器的数量还是种类,都需要符合中方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即便“贵为美国总统贴身保镖”,也不会被中方允许入境。
美国前总统奥巴马与特勤局警卫们
查询国内法律规定或可知,按照现行的《重要外宾随身警卫人员携带武器入出境的管理规定》,特朗普属于国家元首级别的外宾,可携一定数量的随身警卫人员入境,且美方总统警卫人员可携带武器。但需要指出的是,在特朗普抵达中国之前,美方先遣警卫人员是不被允许携带武器入境的。不仅如此,按照该规定第二条的限制,重要外宾随身警卫人员所携带的枪支类武器仅限于手枪,不准携带步枪、冲锋枪等其他类型武器,且武器数量应少于警卫人员人数。
美方警卫人员不被允许携带长枪入境中国
还有,按照规定第五条的相关要求,中方接待单位会提前向美方警卫人员告知,“不得公开佩戴武器”和“不得携带武器进入中方限制场所”。这样一来,我们基本就能想象得出来,随特朗普访华的美国特勤局警卫和特工们,只能在伴随特朗普活动期间携带手枪,且不能“大剌剌地在公开场合亮出自己的配枪”。假设有某位警卫或特工想在“不当值”的时间段内“在北京上街遛个弯”,那其应该不被允许带枪出门。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公共场合禁止非法携带枪支。
美国特勤局警卫人员
顺带一提,刚刚提到现行有效的《重要外宾随身警卫人员携带武器入出境的管理规定》,是公安部于1998年5月28日发布的,生效时间为1998年7月1日。而在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于1998年6月25日启动访华之时,该规定尚未正式生效。故有坊间说法称,当年负责克林顿内层安保的美方警卫人员,曾携带有类似短突击步枪之类的武器,即人们普遍认知中的“长枪”。但现在,无论是特朗普于首个任期内的访华之行,还是这次的访华,美方警卫人员最多都只能带手枪了。
美国特勤局警卫人员
当然,可能有细心之人会想到一件事,那就是“美国人是否会在‘只能携带手枪’一事上耍小聪明”。毕竟,美国各州对枪支弹药的管控力度各有不同,甚至缺乏对某些枪支种类的统一标准与规定。受此影响,很多由军用冲锋枪、甚至是突击步枪“改头换面”而来的所谓“手枪”,都能在一些州内由民间人士合法购买和使用。
由MP-5冲锋枪衍生而来符合美国法律规定的“手枪”
就以最基本的《美国联邦火器法》的规定来看,其对手枪的界定颇为简单,即“只有1个握把、没有枪托、扣1次扳机只能发射1发子弹的火器”。于是乎,在一些州的枪店内,我们往往能够看到“没有枪托、只有1个握把、以半自动方式击发”的“手枪”被出售。它们通常从某些冲锋枪和步枪衍生而来,可发射威力远超标准口径手枪弹的小口径手枪弹或步枪弹,甚至能安装枪身脚架和瞄准镜等多见于“长枪”身上的配件。但没关系,其依旧属于美国法律规定内的“手枪”之列……
由雷明顿步枪衍生而来的“手枪”
不过,我们倒是也无需太担心美国特勤局的警卫人员们,带着这种“超规格的手枪”随特朗普来华。一方面,作为东道主的中国拥有对“手枪”等武器的最终释义权;另一方面,上面提到的所谓“手枪”往往较长也较重,毕竟其是由冲锋枪和步枪发展而来,无法像短小的“正常手枪”那般被轻便携带和灵活运用,故并不适合用于要人防卫之类的任务。
美方警卫人员
总之,即便是负责总统安保的美国特勤局,在中国境内开展工作时也需“老老实实地守规矩”,尤其是要遵守中方的相关规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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