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双手,本应抚摸孙辈的头
却一次又一次
伸向了别人的财物
4月30日的傍晚
他故技重施,却没想到
这一次,彻底栽了!
“找错人了”?
老人闯进他人家中
4月30日晚上7点
天刚黑
当阳市玉阳街道长坂路多数老人居家休息中
73岁的李某某却在挨家挨户“散步”
他紧盯着那些门窗
伺机将手伸入一户人家窗户
拨开栓锁入室行窃
正当其翻找财物时
家里的老人走了出来
四目相对,空气瞬间凝固
李某某脸不红心不跳
甩下一句 “不好意思,找错人了”
转身夺门而逃
等老人回过神才发现
客厅里400多元现金
已经不翼而飞
“惯犯”的“免死金牌”?
这次不灵了
接到报警后
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这位李某某虽然已经73岁高龄
却是个“老手”——
曾因偷风干鸡被批评教育过
因拉车门偷油卡被抓过
但因为年龄大,未执行行政拘留
李某某认为
我是老人,法律管不了我
这一次到案后
他故技重施
只承认“进了别人家”
却死死咬定 “我没偷钱”
他想看看
没监控、不认罪,民警能奈他何?
“零口供”又如何?
警察用证据说话
面对这块“硬骨头”
办案民警没有气馁
李某某专门选在
夜色已临、路灯未起的时刻作案
没有监控
办案民警细致勘查固定证据
嫌疑人狡辩
法制民警提前介入
为案件侦办提供精准法律指导
全局资源向这起“小案”倾斜
因为民警们心里都清楚:
今天因为他73岁放过了他
他就会变本加厉,更加肆无忌惮
明天就会有更多人成为受害者
最终
在铁一般的证据链面前
“零口供”的李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案件解析
此案系入户盗窃案件。入户盗窃行为直接侵犯公民住宅安宁权和财产权,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侵财类犯罪。入户盗窃无数额要求、无次数要求、无年龄限制,只要入户并着手盗窃,即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李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年龄从不是违法的挡箭牌
法律既有温度,更有力度
任何人都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平安当阳
编辑|王瑶
审核|徐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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