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文件精神,厦门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实施简化程序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01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2
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后服务年限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本市事业单位在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
(九)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十)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辅助、派遣性质人员,下同)应在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已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03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04
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厦门市人社局和厦门市教育局官网公开发布。
05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报名,未招满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二)
报名方式:
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后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下表。
1.报名表;
扫码下载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202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非202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各岗位报考者如通过审核,后续面试通知将以电话形式告知。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06
考试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由招聘单位视报名情况,组织面试考核工作。
❖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片段教学、综合素质面试等形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如报名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3:1,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实际参加面试与拟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70分。
07
体检与考核
01
体检人选确定
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02
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复)检费用自理。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03
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学习表现、能力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
08
公示与聘用
公示
根据岗位条件及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人社局和厦门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聘用
01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资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拟聘用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厦门市教育局核准,可适当延长资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02
聘用前,招聘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03
聘用前,招聘单位应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工准入查询模块查询拟聘用人员《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04
本次招聘的教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政策,统一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一纳入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05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发布的招聘岗位类别和级别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任。如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用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降低岗位级别聘任。
06
本次招聘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09
其他
(一)报考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的,须持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学岗位的,须持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或初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学岗位的,须持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或初中、小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二)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港澳台人员(不得持有外国国籍),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五)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政策。
(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年限计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认定时间均截至2026年8月31日。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学历(位)认证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最高年龄要求40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的人员,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10
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厦门市教育事务监督工作专门监督小组实施监督。
厦门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3日
本考试公告相关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简化程序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ID:xmedu_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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