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9日16时05分许,徐汇交管支队一大队民警朱瑞恺在肇嘉浜路乌鲁木齐南路查获一名外卖骑手朱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经询问得知该车辆为年初购买,已经超出了上牌登记时限,朱某也坦言由于该电动自行车为超标车辆无法上牌,民警当场对其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车辆予以暂扣作进一步处理。
期间,朱某因手上还有5个配送单还未送达,情绪较为激动,表示一旦扣车,他这几单没送到,工作就会丢。民警朱瑞恺理解骑手的难处,且看到配送地址均在附近,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本着“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让骑手坐在摩托车后座帮助其完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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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骑手朱某因所骑电动自行车因“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首次违法)”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50元罚款,暂扣车辆予以发还。同时,朱某已认识到上牌的必要性,重新购买了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并已预约5月15日下午前往交管部门上牌。
看看新闻记者: 吴依娜
编辑: 董冰茜
视频编辑: 施亚娟
责编: 金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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