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万盛经开区万东镇建设村 “1·24”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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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6年1月24日3时37分许,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万东镇建设村石桥沟组32号民房发生火灾,燃烧物质主要为木材,燃烧面积约20平方米,火灾造成1人死亡

调查认定,万盛经开区万东镇建设村“1·24”亡人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住户在熏腊肉过程中操作不当引燃周围可燃物而导致的村(居)民住宅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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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直接原因

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情况认定:起火部位为万盛经开区万东镇建设村石桥沟组32号民房第3层东北角熏腊肉区域。起火点位于该楼层熏腊肉位置。起火原因为万盛经开区万东镇建设村石桥沟组32号民房住户在熏腊肉过程中操作不当引燃周围可燃物而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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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间接原因

  • 火灾预警滞后。建筑内无任何消防设施,加上房屋内仅有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的老人,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火情,导致火灾蔓延扩大。

  • 起火点处堆放大量可燃物品。据现场勘验,该建筑三楼作为柴房使用,故起火点附近堆放大量木材等可燃物,导致火势发展迅猛,在短时间内便形成了猛烈燃烧。

  • 逃生时盲目返回火场。死者魏某辉本应同母亲和妻子一起逃生至屋外安全区域,却念其三楼正在熏制的腊肉,不顾劝阻,强行上到三楼想抢救腊肉,过程中倒在三楼楼梯口,搜救人员将其救出,送医救治无效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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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1月24日3时37分许,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万东镇建设村石桥沟组32号民房发生火灾;3时56分,首批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后,得知有一人未从起火建筑逃生后,立即组织搜救小组搜救被困人员,在三楼楼梯口处发现被困人员,送医救治无效后死亡;4时30分火势得到控制,4时44分现场明火熄灭。

阿消提醒

发生火灾后

重返火场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因此受伤甚至失去生命的案例

不在少数

案例一

2024年11月13日,贵州贵阳一民房发生火灾。事发时,该户有4人已在家中就寝。起火后,女户主(72岁)惊醒,随后将男户主、儿子和儿媳叫醒,一家人逃离起火现场到户外安全区域,男户主儿子立即报警求助。男户主(71岁)逃生后为抢救卧室内的现金,又再次重返火场,最终身陷火场不幸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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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3年6月26日,四川资阳一村民住房发生火灾。经了解,着火房屋为老旧自建房,房屋共有7个房间。户主发现火情,首先在室外浇水扑救火灾,发现火势逐渐增大后进入室内试图阻止火势蔓延,不幸发生意外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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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火场存在着哪些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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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灼伤:火场温度可在数分钟内突破600°C,远超人体承受极限,瞬间灼伤呼吸道、皮肤,导致休克甚至死亡。

2

有毒烟气中毒:火灾产生的浓烟含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致命毒气浓度30秒内可能飙升,吸入几口即可致命。

3

建筑结构坍塌:火灾可能使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受损,随时可能发生坍塌,危及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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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救援时机:个人缺乏专业的防护装备(如防毒面具、隔热服),重返火场会使自身陷入危险。这不仅容易造成救援难度增加,甚至还会影响消防救援人员对其他被困人员的救援,进而延误救援时机。

如遇火灾,请务必迅速撤离

切勿擅自返回火场

还有这些要命的“误区”

一定要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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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