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公告,将新增7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39个路段新增移动车载视频设备,新增设备拟定于2026年5月20日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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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处新增(迁移、升级)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交通管理支队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7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车辆闯红灯、压线、逆行、不按导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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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39个路段新增移动车载视频设备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交通管理支队拟在39个路段启用新增移动车载视频监控设备,用于采集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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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7.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8.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处20元罚款,不记分。

9.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10.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文字、图片来源:天津市公安局网站、天津新闻广播,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