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名仕苑多位业主向“新民帮侬忙”微信公众号反映,小区内建有两片网球场,由小区会所负责日常运营。然而,当业主前往预订时却被告知,必须先办一张7200元的会所年卡才能预订。此举顿时在小区里炸开了锅:

小区网球场应该属于小区的公共设施,为何对业主设置障碍,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预订球场

先办年卡

业主王先生告诉帮忙君,自己是一名网球爱好者,刚好小区里就建有一个网球场,眼看着天气变暖,就想着预订场地约朋友一起打打球。没想到去小区会所预订场地时却被告知,业主想要订场必须先办一张会所的年卡,价格为7200元,然后网球场的订场费用再额外计算

相当于业主要去小区网球场打球,必须要先办一张7200元的年卡才有订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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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的网球场

王先生直言,如此苛刻的订场条件让他无法接受。

我只想打网球,会所其他的健身项目我都不感兴趣,现在却变成了一个强制绑定消费,我认为不公平不合理。

更让业主们无法接受的是,他们了解到,同属一个小区的另一幢楼“帝景阁”因为是酒店式公寓,里面的租客却能直接预订球场,反而不需要办理年卡。为此,业主们纷纷质疑:

小区网球场应该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配套设施,为何租客能直接预订,业主反而被拒之门外?

权益受限

引发质疑

帮忙君来到名仕苑调查。该小区是一个有着三幢大楼的商住混合小区,其中“帝庭阁”和“帝逸阁”系住宅楼,已出售给小业主;“帝景阁”为酒店式公寓,产权归开发商(上海新中汇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小区会所也位于“帝景阁”。

帮忙君在现场看到,小区网球场位于小区的公共区域,非常醒目,共有两片标准化场地,占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四周以铁丝网隔离,入口处有铁将军把门。帮忙君随后前往“帝景阁”二楼会所前台,询问预订球场事宜。工作人员明确回复,小区网球场仅对内开放,外人无法预订,如果是小区业主,则需先办理会所会员卡,分为个人卡和家庭卡两种,个人卡每月600元,家庭卡每月1200元,申请人最低申请期限为12个月。也就是说,业主要打网球的话,至少要花费7200元办理一张个人年卡才能预订球场,然后再按照网球场日间60元/小时和夜间100元/小时的标准,支付订场费。如果是“帝景阁”住客,则无需办卡直接预订场地。当帮忙君追问“为何会存在区别”时,工作人员称,因为“帝景阁”住客支付的房费中,已经包含了会所的使用费,所以无需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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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明明是小区业主,使用小区球场却受到种种限制,权益反而不如租客,为何为出现如此状况呢?针对这一问题,小区业委会主任洪万康指出,其根源在于小区网球场的控制权长期掌握在开发商手中

开发商认为网球场的产权是他们的,但是却一直拿不出证据。

据洪万康讲述,为了查清网球场的归属问题,自己专门去房管部门调取了“帝景阁”的房地产权信息,其中土地状况明确显示,共用面积为14746平方米

这个产权证书证明,网球场是建在共用面积上的,理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产生的收益也应该归入小区的公共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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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信息

业主发函

要求收回

那么,关于住宅小区网球场的归属问题,究竟该如何认定?知名物业管理法律专家黄友健指出,上海市住宅小区内按规划配建的网球场,原则上应归属全体业主共有

对此,黄友健进一步做出说明——

■首先,《民法典》第274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网球场作为小区的公共体育配套设施,通常符合“不属于业主专有、也不属于市政公用”的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

■其次,上海地方性法规与政策进行了具体落实。《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20条明确将“公共绿化、道路、场地”及“其他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的设施设备”列为业主共有。同时,上海市房管局的《业主共有房地产认定通知》也指出,网球场通常纳入业主共有认定范围,开发商在初始登记时须列明并移交,这为网球场归属业主提供了强有力的行政规范支撑。

黄友健表示,从规划实质来看,如果是网球场属于开发商(即大业主),那在规划上应有明确的显示,并且有属于开发商专有部分的权属证明,在业主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也同时应有说明等。权属随房屋出售转移,规划定性为小区公共体育配套,其产权自然随房屋出售转移给全体业主。开发商作为建设方,在将房屋售出后,无权对已计入公摊的配套设施单独处置

帮忙君了解到,为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小区业委会已经向开发商及物业发函要求“收回小区网球场的所有权”,同时明确网球场的使用人为小区的全体业主与租户,所收的费用归入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

网球场能否顺利“收回”?业主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帮忙君将继续关注

帮侬忙工作室

策划 | 钱俊毅

文字 | 李晓明

摄影 | 李晓明 受访者

编辑 | 钱俊毅姚储杰

编校 | 杨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