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公子

这是一起自毁前程的教科书级别案例。

2026年5月11日下午5点50分左右,南京审计大学校内一家超市里,一名身穿短袖短裤的男生紧贴一名穿裙装的女生,将手机镜头放低凑近女生臀部,一路跟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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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有同学及时发现,上前制止并当场让他删除了照片,而这名叫顾某某的研三男生,被抓住后的第一反应是撒谎。

他声称自己是校外人员,只是来学校打球的。事情在网上发酵后,他挨个去求发帖的同学删帖子,哭诉“这样传播下去我真的会完”“父母年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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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态并没有因为他求饶而平息。

5月12日,南京审计大学发布通报,确认顾某某在校内偷拍他人隐私情况属实、情节严重,依据规定,决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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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网友通过他名字和毕业院校比对发现,顾某某已经被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拟录用为公务员,公示期为4月27日至5月6日,拟任张家港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一个即将穿上制服、代表国家形象的人,竟然在学校里干出这种事,舆论立刻炸了锅。

这件事从发生到发酵再到处理,不到48小时,一个春风得意的准公务员,彻底凉了。

顾某某要付出的代价,细数起来,不可谓不惨重。

第一重代价:被警察带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学校通报明确“情节严重”,顾某某被治安拘留的可能性极大。这一违法记录将永久留在公安机关的系统里,任何需要背调的场合都会浮现出来。

第二重:被学校开除。

研究生三年白读了,学位证书和毕业证全没了。开除学籍处分记入档案,今后想重新考研、考博或有其他深造需求,档案中这一污点永远是绕不开的障碍。

第三重:公务员无法录用

公务员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江苏省税务局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已关注此事,正在调查核实,将按规定处理。言外之意,他的公务员职务大概率要黄。

更让人唏嘘的是,浙江省税务局公示期已结束5天,如无意外,再过不久他就要正式入职。就在这临门一脚的关键时刻,他的一个歹念把一切都毁了。

更严重的后果是,因为此次事件,他今后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参军入伍都将受到终身限制。

第四重:全网社死。

事情被曝光的当天晚上,消息就席卷各大网络平台。“南审研究生偷拍”“拟录用公务员偷拍裙底”等关键词冲上热搜,顾某某成为全网人人喊打的“老鼠”。

原本即将成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体面人,现在成了全国人民口诛笔伐的对象。同学、亲友、邻居全都通过新闻知道了这件事,这种社会性死亡的后果丝毫不亚于前三种代价。

付出了如此惨痛的四重代价,就因为一次偷拍。

回顾过往,因偷拍等失德行为断送前程的事件并非孤例。

此前,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一男生被指进入女厕所并偷拍女性私密照进行色情交易,被抓后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学校给予了开除学籍处分。

全国各地高校里因偷拍被处分、被拘留甚至被判刑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位南审的同学并不是第一个因此而身败名裂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

那么问题来了,明明知道偷拍的代价如此沉重,轻则被谴责、重则毁掉整个前程,为什么有人仍然愿意冒这么大的风险?

我们可以把思路拓宽一点来看。

就跟有一些其实并不缺钱的人喜欢去店里偷东西的道理一样,偷窃癖患者的偷窃目的不在于获得经济利益,偷窃的物品也不是为了个人使用。

他们要的,就是那个享受“刺激”的过程。

香港岭南大学教授陈效能历时三年访谈了50位曾偷拍女性裙底的男性,做了一份100多页的研究报告。

报告中的50位受访者对偷拍原因的解释高度一致:偷拍并不是为了性,真正吸引他们的是某种“刺激感”“成就感”,很多人说自己是以此“解压”。

这些偷拍者对女性的看法也令人深思。在访谈中,他们几乎记不起被偷拍女性的任何特征,A或B对他们来说没有分别,关键是裙子要够短、够散开,这样好拍到。

他们为自己开脱的逻辑也很自我安慰:“只要不被发现,就没有人受到伤害”。从精神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心理障碍,叫“窥阴癖”。

这种癖好几乎仅限于男性,年龄以20岁至40岁居多。形成原因比较多样,对他们来说,当自己需要乐趣,就可以“使用”女性这种“工具”。

从偷拍女生裙底那一刻起,这个研三学生亲手把读了近二十年的书变成了白纸,把好不容易考上的公务员变成了永久的遗憾,把自己父母的期望变成了街坊邻里的流言蜚语。

所以,那些有奇怪癖好的人,不管你有多大的欲望和冲动,还是坚守底线吧。

你自己可以不要脸,但起码也想想爸妈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