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小米“夸大宣传”但不构成消费欺诈,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判退定金
花4.2万元选配了一个“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结果发现打开的那两个孔根本不通——这就是过去一年间,数百位小米SU7 Ultra车主集体维权的原因。
2026年5月13日,这起备受关注的“挖孔机盖”案迎来全国首例车主胜诉判决。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米方面退还消费者王先生2万元购车定金,但驳回其要求的12.6万元三倍赔偿及双倍返还定金等诉求。法院认定小米存在“夸大宣传”,但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消费欺诈。
一场4.2万元选配件引发的诉讼
故事要从2025年3月说起。
济南的王先生在小米汽车官方渠道下单了一辆SU7 Ultra,额外支付了4.2万元选配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就是后来被网友俗称的“挖孔机盖”。加上定金,他一共付了2万元。打动他的,是小马铺天盖地的宣传:“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完全复刻小米SU7 Ultra原型车,采用了相同的空气动力学设计,2个贯穿风道,实现前部空气高效导流。”
然而,当首批车主提车后,质疑声汹涌而来。有网友实测发现,量产车的前舱盖开孔与前进气格栅并不连通,“两分钟就能装到普通小米车上”,根本不是宣传中的“真风道”。
“我当时人不在国内,看到这些视频觉得这有点欺骗消费者的意思了。”王先生随即联系小米要求退订,却被告知“不支持,只能走法律途径”。
更让王先生感到不被尊重的是,小米方面提出的“解决方案”:让他自己去找一个YU7的买家,别人用他的ID下单并付款,他的2万定金才能退出来。“我觉得已经不是2万块钱的事了,我想要一个公正性。”王先生告诉记者。
于是他起诉了。
法院的三个核心认定:夸大宣传、不构成欺诈、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庭审中,小米方面提出了多项抗辩。首先,强调量产车与原型车本就是两回事——早在2024年10月的新品发布会上,雷军就已明确表示“量产车跟原型车非常的不一样”;其次,针对“风道不通”的质疑,小米解释案涉车辆采用AGS主动进气格栅技术,车辆静止时格栅自动关闭;最重要的证据是,小米提交了中汽研出具的《气动力风洞试验报告》,证明该前舱盖确实具备小幅增加下压力、机舱气流导出及刹车辅助散热等功能,“并非完全没有功能”。
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一个在法律上颇为精细的裁量。
认定一:宣传确实“夸大”了。 从“高效导流”到“部分气流导出”的表述变化,说明小米最初宣传“确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认定二:但够不上消费欺诈。 法院指出,该前舱盖确实具备一定的气流导出和辅助散热功能,“并非完全没有功能”;小米在发现消费者产生误解后主动修改宣传文案、提供免费改配和积分补偿方案,“不能证明其明知虚假仍宣传”,不存在欺诈的主观故意。
认定三: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法院最终没有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三倍赔偿条款,也没有支持双倍返还定金,而是依据《民法典》第500条的“缔约过失责任”——认定小米存在“有违诚信原则的行为”,判令退还2万元定金。
王先生对这一结果表示“很开心”。他说,起诉本来就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挣口气、追求原则性”。他不准备再上诉,律师也建议他不上诉,因为法院判双倍返还定金的可能性很低。
曾有一次“反转”
其实,这场维权大战还有一段鲜为人知的前情。
2026年2月12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曾对另一起小米SU7 Ultra“挖孔机盖”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米不构成虚假宣传或销售欺诈,亦不存在违约行为,驳回了车主的全部诉讼请求。
那是“挖孔机盖”纠纷的首个判决案例,一时间让不少维权车主心态低迷。而这次济南法院的判决,虽然同样否定了消费欺诈,却首次在“退定金”这一核心诉求上支持了消费者,被多位维权车主称为“打破僵局的第一张判决书”。
“交一退一”与品牌考验
在诉讼之外,小米还试图用另一种方式安抚车主——在挖孔机盖争议爆发近一年后,销售们陆续向车主提出了“交一退一”的解决方案:如果车主能找到人购买一辆30万级别的小米SU7 Max或YU7 Max现车,就能把2万定金退回来。
有部分车主接受了这一方案,但也有不少车主明确表示拒绝。一位杭州车主的评价一针见血:“这不是退钱,这是让我帮他们卖车,给佣金。”
与此同时,2026年3月,小米默默开放了挖孔机盖的免费升级——加装了两个空气动力学叶片,补上了当初缺失的功能。迟来的补救,能挽回流失的信任吗?
受挖孔机盖等事件的影响,2025年9月,小米SU7 Ultra的销量从上千辆跌至400余辆,此后持续下滑,当年12月仅剩45辆。对小米而言,法律的判决只是第一步,如何修复品牌形象、赢回消费者信任,才是比任何官司都更严峻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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