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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

“靖路2026”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成都交管九分局

持续加大酒驾醉驾查处力度

现对近期查获的3起典型案例

予以公开曝光

警示广大驾驶人坚决摒弃侥幸心理

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

01

无证+二次酒驾 屡教不改终受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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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川G***08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青白江区祥福南街由南向北行驶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其检测结果为22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张某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行政处罚,此次为二次酒驾,同时叠加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面对民警询问,张某某坦言:“没喝多少,人还清醒,就想着开一段路没事。”其安全意识极度淡薄。最终,公安机关对张某某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12日、罚款2200元。

02

醉驾遇查弃车逃 法网恢恢难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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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周某某饮酒后驾驶川B1***N号小型轿车,沿青白江区大弯东路由东向西行驶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执勤检查,竟弃车逃跑,随后被现场执勤交警拦截抓获。经对周某某作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和提取其血液样本进行乙醇浓度鉴定,结果分别为100mg/100ml和100.4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值得注意的是,周某某遇到交警检查时逃避检查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属于从重处理情形。目前,周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机动车驾驶证也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到案后,他懊悔不已:“当时就怕酒驾被查、驾照不保,一时头脑发热就想着逃跑,没想到后果更严重。”

03

醉驾营运货车 漠视安全自食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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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许某某驾驶川AX***0号重型厢式货车沿青白江区智慧大道由南向北方向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对许某某作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和提取其血液样本进行乙醇浓度鉴定,结果分别为150mg/100ml和190.7mg/100ml,许某某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讯问,许某某供述,其午间用餐时饮用了大量酒水,晚间出车时心存侥幸自认为间隔时间较长,体内酒精已代谢完毕,便贸然驾车上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目前,许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诱发事故、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成都交警将持续高压严管、常态化整治酒醉驾,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主编 | 张毅妮

审核 | 许星辰

责任编辑 | 刘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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