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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我的新书《两京十三省:明朝政治得失》一书。

科举作为明代读书入仕途最重要的方式,事关着一个学子的命运,也往往是舞弊、贪腐现象出现的高发地。

如果说到科举中的弊端,但真正大开弊端之先反而是明朝政府。财政问题一直是明朝的一个顽疾,如何筹钱就是一个大问题。当时国家的最高学府就是国子监,进入其中有着严格的规定,所以绝大多数的学子都只能望而兴叹。有人就想到了在这里面做文章,让学子们交钱报捐入国子监为监生,这就是捐监。

景泰年间,朝廷就允准临清县生员伍铭等人纳米800石入国子监就学;在天顺年间,有临清县学子纳米500石入国子监读书的记录。这个时候尚且只让廪膳生——也就是生员中最优秀的那部分学子捐监。具体捐纳上,有800石米,也有500石米,但这都不是一个小数目,当时一个七品县令一年的俸禄也才90石米,而且这90石米其中只有24石发大米,其余部分发钞,当时由于纸币滥发,宝钞等同于废纸,所以一个县令一年真实到手也只有24石米。也就是说,即便是捐监500石也大约等同于20个县令一年的俸禄,若非大富之家不可能拿得出这么多钱来。

这个时期在捐纳的物资上,也是五花八门,有捐米的,有捐麦的,还有捐马匹的。景泰、天顺年间,瓦剌对明的军事压力一直很大,为了加强边防,亟须粮食、马匹等物资,所以朝廷在物资匮乏的情况下,出此下策来解决边疆物资所需。

当然,也有官员认为这样做有些不妥,堂堂大明朝怎么可以如此这般不堪,这部分官员大多为礼部官员,但也有一些官员强烈支持捐监,尤其是那些负责花钱的部门,比如兵部、户部。但这种争论很快就被平息下去,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敌不过现实,随着明朝财政的进一步恶化,捐监非但没有减少,而且愈演愈烈,并且为了能够让更多学子来花钱,就连标准也降低了。

比如,正德年间,朝廷的政策是:

廪膳生员纳银二百两,增广二百八十,附学三百四十,江西、浙江各七十名,南直隶百名,准于湖广上纳。 ——《明武宗实录》卷152,正德十二年八月癸亥。

生员之中,按照成绩不同,分为廪膳生、增广生和附学生,廪膳生待遇最优,国家提供食宿,成绩稍次的增广生则待遇要差一些,自己还要花一部分钱,而最末的附学生的开销则要全部由自己负责。而现在所有的这些生员都可以捐监了。而且以纳银为主,少有实物,合计240名生员,朝廷一下子就可以收入好几万两白银。

到了嘉靖年间,北方战事紧张,嘉靖帝本人又挥霍无度,捐监就更加频繁了,而且条件更加放宽了,就连社学生都可以捐监了。社学,就是明朝在全国各地普遍设置的基础教育学校,孩童们只要进入其中学习,就叫社学生。也就是说只要读过书的学子,都可以捐监了。不仅如此,但凡是民间俊秀子弟都可以捐监,所谓俊秀子弟不过是一个说法而已,有钱则“俊秀”:

廪膳生纳银一百二十两,增广生纳银一百九十两,附学生纳银二百六十两,青衣寄学及降青衣发社生纳银三百两,廪膳降增生纳银一百八十两,廪膳停廪生纳银一百六十两,廪增降附生纳银二百三十两,提学衙门告准附学明色,及新经考黜生员不系行止有亏者,纳银三百四十两。俊秀子弟纳银三百五十两。 ——《工部新刊事例》,引自《四库禁毁丛书》史部第33册。

而且这个时候的捐监的人也不需要真正去国子监就读,也就是买个身份而已。一则是因为国子监根本容不下这么多的学生,二则是这些人要的是身份,也没想着去读书。

捐监多了以后,朝廷内部也起了矛盾。

捐监本来由户部进行,钱也进了户部的账户,但是工部也缺钱,嘉靖年间采木,万历年间修复三大殿,修建皇帝陵墓等等,都是耗费数百万两白银的大工程,于是工部在得到批准之后,也开始实行捐监。为了与户部抢夺捐监人员,工部在收银的时候,不足色、不满称的皆收取进来,实质上就是变相地降低捐监的价格,所以很多人都往工部捐监,户部原本一年可以收三、四十万两银子,被工部这样一搅和,一年仅收十万两,户部哪里肯依,两部互不相让,这事最终闹到了天启帝那里,朝廷最后让把钱集中一块,让户工两部七三分账。

捐监的泛滥导致国子监里面的学生七成是捐监生,因为还有两成是官员子弟,仅有一成是靠真才实学考入其中的,这就造成了国子监内真才实学之辈减少。那些花重金捐监的学子和“俊秀子弟”,在获得国子监的身份之后,就等着朝廷分配做官。但由于捐监的人实在太多,而空出来的官职又太少,所以绝大多数的捐监人员只能苦苦等待,很多人虽然捐了钱,但注定一生都无法当官,因为在明末,等待选官的监生长期维持在数千人之多。

而朝廷对于捐监人员的官职有限定,在地方仅仅能担任县丞、主簿;在京城则只能在光禄寺、上林苑等冷清衙门任职;还有就是到云贵等偏远地区任职。朝廷这个时候又出政策了,只要再花费百两银子,就可以把出身也改了,改成科举考试出身。朝廷为了搞钱,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而那些有幸被选为官员的捐监生,他们花费了巨大的财力才当上官,甚至有些人捐监的钱都是借的,所以他们一到任,首先要做的就是收回自己的成本,大肆在岗位上捞钱。我们能够看到的是,晚明时期,贪污腐败之风愈演愈烈,最终致大明王朝于万劫不复之地。

国家如此,科举场上的舞弊现象更是层出不穷。明代科举反舞弊措施是极为严格的,比如为了防止冒籍,考生需要廪善生为其具保,考生出了问题,具保人也要担责;为了防止夹带,搜检制度极为严格,甚至有考生认为搜检太严格,有辱斯文,而终生不参加科举的情况出现;而如果考场出现舞弊现象,考官都要受到牵连,而遭受严厉的处罚等等。

但科举中真正的腐败隐藏在更深的地方。

天启年间,魏忠贤当权之时,与东林党人互为死对头。有人给魏忠贤呈送了一本《东林点将录》,此书仿照《水浒传》一百零八将的形式,将当时一些与魏忠贤作对的官员(以东林党为主)列入其中,以供魏忠贤进行打击。著这个《东林点将录》的人并非泛泛之辈,他叫韩敬,当朝状元。但韩敬的这个状元其实多少有些不光彩,因为他的老师汤宾尹是当时的考官之一。在阅卷之时,其他的几名考官都没有将韩敬的试卷看中,汤宾尹却极力要求将其名列第一,最终韩敬被点为状元。这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为当时很多官员所不齿,韩敬在官场没混几年,就被弹劾回了老家。

正德三年(1508),刘瑾的得力助手,大学士焦芳的儿子黄中参加科举,成绩出来以后,由于其子的确才学平平,所以几名考官就将其列为二甲之首,也就是第四名。但这就惹怒了焦芳,他将几名考官或调职,或降职,但主考官是大学士李东阳,焦芳无法对其下手,只得常常咒骂他,以泄心头之愤。这件事被刘瑾知道了,说:“昨夜黄中在我家以石榴为题作诗,诗作拙劣不堪,恨李东阳有什么用?”刘瑾虽然坏事干了不少,但是脑子还是没有问题的。

天启元年(1621),名士钱谦益主持浙江乡试,在录取的举人之中有一名叫钱千秋(有文献又作:田千秋)的学子。等到钱谦益回京复命的时候,浙江传来消息,原来这个钱千秋与金保元、徐时敏等人谋划,花重金收买考官,在试卷中暗藏“一朝平步上青天”字眼,以此中试。科场舞弊,在明代是大案,钱谦益不敢怠慢,赶紧将此事上报给了朝廷。最后朝廷一核查,钱谦益确实在此案中不知情,但由于其是主考官,所以就对其罚俸,而将金保元、徐时敏及钱千秋逮捕入狱。

但颇为蹊跷的是,案子还没有开审,金保元、徐时敏二人死于狱中,关键人物去世,这个案子就没有办法审了,最后钱千秋后被释放,这起舞弊案也就算完结了。

但这个案子很显然也有疑点,钱千秋等三人舞弊,在试卷上做了关节,让考官凭借关节录取,考官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整个案子未见有考官落马,只有钱谦益受到了轻微的处罚,说明这个案子中间还是有问题的。另外,金保元、徐时敏在审问之前就死在监狱之中,这件事太过蹊跷,难免会让人觉得杀人灭口之嫌疑。

而万历时期著名的首辅张居正的三个儿子,在当时也引起了轩然大波。万历五年(1577),张居正次子张嗣修参加殿试。当时,主考官本想将张嗣修列为二甲第一(一说为二甲第二)。试卷交到神宗手里,张居正通过万历帝之母李太后和太监冯保让万历帝将其子置于一甲。神宗从之,将张嗣修列为一甲第二,也就是榜眼,事后,万历帝对张居正说:“先生大功,朕说不尽,只看顾先生的子孙。”万历帝的这句话恰恰也说明,张嗣修的才学是不足以位列榜眼的,张嗣修中榜眼是万历帝与张居正君臣共同作弊的结果。

万历八年的会试,张居正长子张敬修与三子张懋修一同参加科举,万历帝将排在第三位的张懋修定为状元,而张敬修则排在二甲十三名。对于这样的结果,张居正十分满意,上疏表示谢意,万历帝则说:“先生忠孝传家,朕心甚是喜悦。”

张居正后来在信中写道:“小儿冒窃高第,实出御笔亲题。”

而张居正可不止三个儿子,万历十一年的是乡试之年,有了万历五年和八年的先例,学子们都议论纷纷,认为乡试的第一名——解元,必定会是张居正的儿子,但这之前张居正去世了,张居正的儿子未能中解元。当时也有人写一首打油诗来讥讽张居正诸子中举这件事:

状元榜眼尽归张, 岂是文星照楚乡! 若是相公身不死, 五官必定探花郎。

这里的“五官”指的是张居正第五子张允修。

张居正一共八个儿子,如果张居正去世更晚一些,诗中所描述的场景未必不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