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八年前,为了给家里还债,我把自己“卖”到了热浪滚滚的卡塔尔,成了一名在沙漠里吃沙子的基建工程师。

那是个遍地豪车、连空气里都飘着金钱味道的国度,而我只是个为了几千块加班费拼命的穷小子。

我从未想过能在那片土地上扎根,更没想过能娶到一个神秘的当地女人为妻。

阿伊莎总是把自己裹在黑袍里,只露出一双像波斯猫一样摄人心魄的眼睛,她说她家里做点进出口小生意,父亲是个严肃的传统商人。

我们相濡以沫了五年,直到工程结束,我决定带她回中国定居。

出发那天,我以为就是打个出租车去机场的事,结果一推门,六辆挂着连号牌照的劳斯莱斯像铜墙铁壁一样堵在门口,十几个戴着墨镜的黑衣保镖齐刷刷地冲我鞠躬。

那一刻,站在私人飞机的舷梯前,看着那位传说中的“小生意人”岳父,我的腿彻底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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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15年的夏天,多哈的地面温度能把鸡蛋烫熟,空气里弥漫着干燥的尘土味和海水的咸腥味。我叫林默,那年二十六岁,是国内一家建筑公司的土木工程师。

当领导问谁愿意去中东参与新城建设项目时,我第一个举了手。理由很简单:那里的工资是国内的三倍,还有高额的驻外补贴。我家在农村,父亲做生意赔了本,欠了一屁股债,我是家里的独子,必须扛起这个雷。

刚下飞机那一刻,热浪像一堵实心的墙撞在胸口,让我差点窒息。放眼望去,除了海就是沙,还有那些正在疯狂生长、直插云霄的摩天大楼。我的生活极其枯燥,每天就是工地、食堂、宿舍三点一线,汗水湿透了干,干了又湿,衣服上总是一圈圈白色的盐渍。

卡塔尔是个很神奇的地方。这里富得流油,本地人生活优渥,开着陆地巡洋舰,住着大别墅;而干活的都是像我这样的外籍劳工,印度人、巴基斯坦人、菲律宾人,还有我们中国人。在这里,阶层划分得像刀切一样整齐。

工友们私下里开玩笑说:“老林,别看咱们建的是豪华大楼,但那跟咱们没关系。咱们就是这大厦底下的砖头,人家那是住在云端的神仙。”

尤其是当地的女人,对我们来说简直就是谜。她们出门穿着黑袍(Abaya),很多还戴着面纱,只露出一双眼睛。根据当地的风俗,盯着本地女人看是不礼貌的,更别提搭讪了。来了快两年,我连本地女人的正脸都没见过几次。

我也一直是这么想的,老老实实赚钱,还完债就回国娶个媳妇过日子。直到那个改变命运的黄昏。

那天,我开着那辆破旧的皮卡车去给偏远的测绘点送补给。回来的路上,因为贪近道,我抄了一条废弃的沙漠公路。那时候天快黑了,沙漠里的风沙大,能见度很低。

车开到一半,我看见前面停着一辆白色的越野车,双闪灯亮着,一个穿着黑袍的身影正站在车边,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在这种地方车坏了是很危险的,晚上沙漠温度骤降,而且没信号。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停了车。

我拿着工具箱下了车,走近了才发现,那个黑袍身影比我想象的要高挑。她戴着面纱,看不清脸,但那双露在外面的眼睛,深邃得像沙漠里的泉水,透着一股慌乱和无助。

“Need help?(需要帮忙吗?)”我用蹩脚的英语问道。

她看到我,似乎松了一口气,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回答:“是的,先生。我的车水箱好像爆了,手机也没有信号。”

声音很好听,清脆得像玉珠落盘,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教养。

我检查了一下车,果然是水箱爆了,加上沙漠高温,发动机过热。这种豪车在沙漠里有时候反而不如我的皮卡耐造。

“修不好了,得拖车。”我擦了擦手上的油污,指了指我的皮卡,“这里没信号,天马上黑了。如果你信任我,我可以载你回市区。或者我在车里陪你等,等到有信号或者有车路过。”

她犹豫了。我知道她在顾虑什么。在这个保守的地方,一个单身女性上陌生男人的车,是大忌。

她打量了我很久,目光扫过我胸前的工作牌和满是尘土的工装。也许是我那副典型的中国老实人面孔让她放下了戒心,或者是沙漠夜晚的恐惧战胜了矜持。

“麻烦你了,先生。”她微微欠身。

那一路,我们话不多。为了表示尊重,我目不斜视,只盯着前方的路。车厢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沉香味道,那是一种很高级的香水味,跟我平时闻到的那种廉价香水完全不同。

快到市区的时候,她让我把她在路边放下。

“不能送你回家吗?”我问。

“不方便。”她摇摇头,“谢谢你,中国先生。你是个好人。”

她下车前,从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本子,撕下一页纸,写了一串号码递给我。

“如果以后遇到麻烦,可以打这个电话。我叫阿伊莎。”

02

我以为这只是个小插曲,那张纸条也被我随手夹在了工程日记里。

直到三个月后,我们项目部遇到了大麻烦。因为一批进口建材的清关手续卡在了港口,导致整个工期要延误。如果延误,我们将面临巨额罚款。经理急得满嘴起泡,到处托人找关系,但在这里,没有人脉,寸步难行。

我想起了那张纸条。阿伊莎。

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我拨通了那个号码。

“喂?”电话那头传来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我硬着头皮说明了来意,并再三表示我们手续是合规的,只是被人为卡住了。

“在哪个港口?”她只问了这一句。

我告诉了她。

“给我半小时。”她说完就挂了。

我当时心里直打鼓,心想这姑娘口气真大,或者是敷衍我。结果不到二十分钟,经理的电话响了,港口那边居然主动打电话来道歉,说马上放行,还说是误会。

经理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抓着我问:“小林,你这是找了哪路神仙?太硬了!”

我也懵了。我只知道她是个开豪车的本地姑娘,没想到能量这么大。

为了感谢她,我发短信想请她吃饭。我以为她会拒绝,毕竟身份悬殊。

没想到,她回了:“周五晚上,海滨大道的西餐厅。”

那是多哈最高档的餐厅之一。那天我特意穿上了我唯一一套西装,虽然有点皱,但我尽力让自己看起来体面些。

她来了。依然穿着黑袍,但这次没戴面纱,只是松松地裹着头巾。

当她摘下墨镜的那一刻,我感觉整个餐厅的灯光都暗淡了。她太美了,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窝,睫毛长得像扇子,皮肤白皙细腻,嘴角带着一丝似有似无的笑意。

“林默,我们又见面了。”她笑着伸出手。

那顿饭吃得我手心冒汗。她举止优雅,谈吐不凡,对中国的历史文化居然也很了解。

“你家里是做什么的?”我小心翼翼地问,“那天的事,太感谢了。”

“做点家族生意,进出口贸易之类的。”她轻描淡写地回答,“那个港口负责人是我父亲以前的一个生意伙伴,正好能说上话。”

我也就没有多想。在这里,本地家族之间互相认识,有点人脉也不稀奇。

从那以后,我们开始频繁联系。

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在公共场合,我们保持着礼貌的距离;但在私下里,在那些没人的海边,或者在深夜的电话里,我们的心越来越近。

我发现,阿伊莎虽然外表高冷,但内心非常孤独。她似乎生活在一个巨大的笼子里,渴望像普通人一样呼吸自由的空气。

“林,你知道吗?我从小就被教导要守规矩,要端庄。”有一次,我们在海边散步,她看着远处的大海说,“但我羡慕你们,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靠双手创造生活。”

“你也可以啊。”我说,“等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中国,去爬长城,去吃火锅。”

她的眼睛亮了一下,随即又黯淡下去:“也许吧。我父亲……很严厉。”

03

我们的爱情,是在第三年的斋月确定的。

那时候我得了重感冒,发烧到40度,迷迷糊糊躺在宿舍里。工友们都去干活了,没人照顾我。

就在我烧得神志不清的时候,门被敲响了。

我挣扎着爬起来开门,门外站着的居然是全副武装的阿伊莎。她穿着一身不起眼的灰色长袍,戴着墨镜和口罩,怀里抱着一个保温桶。

“你怎么来了?这里是外籍劳工宿舍区,又脏又乱,被发现对你名声不好!”我吓了一跳,赶紧把她拉进屋,反锁了门。

“我知道。但我打你电话不接,我担心。”她摘下口罩,额头上全是汗珠。

她给我带来了她亲手熬的汤,还带来了退烧药。她坐在我床边,用冰毛巾给我敷额头,眼神里满是心疼。她那双平时不沾阳春水的手,笨拙地拧着毛巾。

“你是傻瓜吗?病成这样不看医生。”她责怪道。

“我没事,扛扛就过去了,省点钱。”我看着她,心里暖流涌动,“阿伊莎,你不该来的。为了我,不值得冒险。”

“值得。”她看着我的眼睛,坚定地说,“林,我喜欢你。从你在沙漠里哪怕自己没水也要先把水递给我的那一刻起,我就喜欢你了。你真是,你不像我周围那些只会阿谀奉承的男人。”

我愣住了。我一个穷小子,何德何能?

“可是……我们不一样。”我苦涩地说,“你是本地富家女,我是打工的。我们之间隔着山海。”

“山海可平。”她握住我的手,“只要你敢,我就敢。”

那天,在那个简陋的工地板房里,我们确立了关系。没有鲜花,没有钻戒,只有两颗滚烫的心。

之后的日子,我们开始了地下恋情。

这在当地是需要极度小心的。我们只能在车里,在私密的包厢里,或者趁着夜色短暂相聚。

但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阿伊莎虽然家里有钱,但没有一点娇气。她会陪我吃路边摊的烤肉卷,会听我讲小时候在农村抓泥鳅的故事,会为了给我买一件生日礼物跑遍全城的商场。

我也拼命工作,我想证明给她看,虽然我现在没钱,但我有能力给她未来。

04

时间一晃过了五年。

也就是我来卡塔尔的第八年。家里的债还清了,我也从普通工程师升到了项目副经理,手头攒了一笔钱。

这时候,我面临着一个选择:是续签合同继续留下,还是回国。

我的父母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一直催我回去。而且,我也三十四岁了,在老家这个年纪不结婚,父母急得睡不着觉。

我陷入了痛苦的纠结。回去,就意味着要和阿伊莎分开。留下来,我们的关系始终见不得光,而且我也给不了她名分。

“林,你想回去吗?”

那天晚上,我们在车里,阿伊莎突然问我。

“我……我想带你一起回去。”我鼓起勇气,说出了那个藏在心里很久的想法,“阿伊莎,嫁给我吧。跟我回中国。虽然那里没有这里富裕,我也给不了你豪车别墅,但我发誓,我会用命对你好。我在省城买了房,我们可以过安稳的日子。”

车厢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心跳如雷,手心里全是汗。我知道这个要求太过分了。让她放弃这里优渥的生活,放弃家人,跟我去一个陌生的国度,这简直是疯了。

过了很久,阿伊莎抬起头,眼眶红红的。

“你真的想好了吗?娶我会有很多麻烦,我父亲……他可能不会轻易答应。”

“我不怕。”我握紧她的手,“只要你在,我什么都不怕。大不了我求他,求到他答应为止。”

“好。”她笑了,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我跟你走。我也想去看看你说的长城,去尝尝你说的火锅。”

那一刻,我高兴得差点叫出来。

接下来的一个月,阿伊莎变得很忙。她说她在跟家里摊牌,在争取父亲的同意。

“父亲很生气。”她每次见我,眼睛都是肿的,“他说我疯了,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跟个外国人跑。”

我心疼坏了:“阿伊莎,要是实在不行……”

“不!”她捂住我的嘴,“我已经决定了。他也松口了,他说只要我放弃家族的继承权,放弃这里的生意,他就让我走。我答应了。”

我听得心里沉甸甸的。她为了我,放弃了亿万家产,放弃了大小姐的生活。

“林,以后我就是个穷光蛋了,你得养我。”她半开玩笑地说。

“养!养一辈子!”我发誓。

终于,在离我回国机票日期还有三天的时候,阿伊莎拿来了她的护照和文件。

“搞定了。”她看起来很疲惫,但眼神很亮,“我们先去领证,然后跟你回国。”

05

我们领证的过程出奇的顺利。虽然阿伊莎说她家里只是做“小生意”的,但在当地办事机构,那些工作人员看到她的姓氏和文件,态度都恭敬得过分,一路绿灯。

我当时想,可能这边的“小生意人”也都挺有面子的吧。

我们没有办盛大的婚礼,只是在阿伊莎安排的一个海边小屋里,请了几个我的铁哥们,还有她的几个闺蜜,简单吃了个饭。

那晚,阿伊莎穿了一件红色的晚礼服,美得让人窒息。

“林,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妻子了。”她端着酒杯,深情地看着我,“以后无论贫穷富贵,你都不能丢下我。”

“除非我死。”我发誓。

那晚,我的工友老张喝多了,拉着我的手说:“老林啊,你小子真是祖坟冒青烟了。这弟妹,这气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姑娘。你回国可得好好待人家,别让这朵鲜花在咱们那山沟沟里枯萎了。”

我心里暗暗发誓,回国后一定要加倍努力赚钱,绝不让阿伊莎受委屈。我在心里盘算着,回去后开个建材店,或者搞个装修公司,凭我的手艺和经验,养家糊口肯定没问题。

临走前一晚,阿伊莎回家收拾行李。

她说:“父亲虽然生气,但毕竟我是他女儿。他说明天早上会派车来送我们去机场,算是最后的送别。他也想见见你。”

我一听,紧张得手都在抖。

“岳父大人要来?那我得准备点什么礼物?我……我穿这身行吗?”我翻箱倒柜找我那套最贵的西装。

“不用紧张。”阿伊莎笑着安慰我,“他就看一眼,不会怎么样的。你就做你自己就好。”

虽然她这么说,但我那一晚还是失眠了。我想象着岳父的样子,可能是一个严肃的商人,开着一辆奔驰,板着脸,最后甩给我一张支票让我滚蛋?不,阿伊莎说他已经同意了。

不管怎么样,丑媳妇总得见公婆,女婿也得见岳父。为了阿伊莎,刀山火海我也得去。

06

终于到了回国的那一天。

航班是上午十点的。我们约好早上八点在我的公寓楼下会合。

我起了个大早,把两个大箱子拖到楼下。那是我在这边八年的全部家当,还有给家里人带的礼物。

我站在路边,整理着领带,擦了擦皮鞋上的灰,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精神点。街坊邻居、还有我的工友们都出来送行,大家都在议论林默这小子命好,娶了个漂亮的外国媳妇。

七点五十。

七点五十五。

八点整。

远处的街道尽头,突然传来了一阵低沉且密集的引擎轰鸣声。

不是一辆车,而是一队车。

我正纳闷哪里出了事故,或者是哪个大人物出行,就看见路口的车辆纷纷避让。

紧接着,一支黑色的豪华车队缓缓驶入我的视野,带着一股压倒性的气势。

打头的是两辆黑色的路虎揽胜,车身宽大威猛,像两只开路的巨兽。

中间是两辆加长版的劳斯莱斯幻影,漆黑的车身在阳光下闪着冷冽的光,车头的小金人熠熠生辉。那车牌号,不是普通的数字,而是只有三位数的特殊号码——在多哈待久了的人都知道,这种牌照,代表着极高的身份和地位,绝对不是普通生意人能挂得起的。

后面又是两辆黑色的奔驰G63压阵。

这阵仗,看得我直咽口水,周围的工友们也都看傻了眼。

“乖乖,这是哪个大富豪出来炸街了?”老张碰了碰我的胳膊。

我正准备往路边缩一缩,给大人物让路。

没想到,那支车队竟然径直朝我开了过来。

“吱——”

刹车声整齐划一,沉稳有力。

六辆豪车,稳稳地停在了我那个破旧的公寓楼下,把路堵得严严实实。那种强烈的反差感,就像是外星飞船降落在了贫民窟。

我愣住了,手里提着的行李箱差点掉在地上。

这是……什么情况?

07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前后路虎和奔驰的车门同时打开。

哗啦啦下来十几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耳朵上挂着空气导管耳机的彪形大汉。他们动作敏捷,迅速分散开来,背对车队,以此为中心建立了一个警戒圈,眼神警惕地扫视着周围。

那种专业的架势,绝不是普通的保安,更像是受过严格训练的私人卫队。

周围看热闹的人群吓得纷纷后退,连大气都不敢出。

紧接着,中间那辆劳斯莱斯的副驾驶门开了。

一个穿着笔挺燕尾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老管家模样的男人走了下来。他戴着白手套,快步走到我面前。

他先是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一种挑剔和审视,但很快就收敛起来,对着我深深鞠了一躬,动作标准得像是在演电影。

“林默先生,早上好。”

他的中文居然说得很标准,虽然带着点生硬的腔调。

“您……您好。”我结结巴巴地回应,腿肚子有点转筋,感觉自己在做梦,“请问你们是……”

“我是阿伊莎小姐的家族管家,您可以叫我哈桑。”老管家直起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老爷派我们来护送小姐和姑爷去机场。”

姑……姑爷?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是有个炸雷爆开了。

这就是阿伊莎说的“家里做点小生意”?

这就是她说的“严肃的父亲”派来送行的车?

这哪里是送行,这简直是总统出巡啊!

就在这时,第二辆劳斯莱斯的车门被保镖拉开了。

阿伊莎从车里走了下来。

今天的她,没有穿黑袍。而是穿了一件淡紫色的丝绸长裙,头上披着一条白色的纱巾,整个人显得高贵典雅,宛如从画里走出来的女神,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气此刻毫无保留地释放了出来。

她看到我呆若木鸡的样子,快步走过来挽住我的胳膊,眼神里带着歉意。

“林,对不起,吓着你了。”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压低声音,指着那些豪车和保镖,声音都在抖,“阿伊莎,你家到底是干什么的?这叫小生意?”

阿伊莎低下头,咬了咬嘴唇:“车上再说。快走吧,父亲在机场等我们。”

管家哈桑接过我手里那个几十块钱买的破行李箱,那动作小心翼翼的,仿佛里面装的是黄金,搞得我很不好意思。

我被塞进了那辆劳斯莱斯里。

车里宽敞得像个小客厅,脚下踩的是厚厚的羊毛地毯,空气中弥漫着高级雪茄和皮革的味道,还有冰镇的饮料和精致的点心。

车队启动,平稳得像是在水面上滑行。

我转头看着身边的阿伊莎。她紧紧握着我的手,手心里全是冷汗,似乎比我还紧张。

“林,不管发生什么,你都要记得,我是爱你的,我只是……隐瞒了一些事情,怕吓跑你。”

我苦笑一声,现在已经被吓得半死了。

半小时后,车队抵达了哈马德国际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