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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年内在全国12315平台上投诉举报1195次,平均每天超过3次。这是打假,还是生意?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多个部门,正式发布了《恶意索赔行为认定标准与恶意索赔异常名录(第一批)》。说白了,就是给那些以“打假”为名、行牟利之实的职业索赔人画了条红线,还拉了一份“黑名单”。

先看几个数字:第一批公布的异常名录里,共有424个电话号码,涉及463人。这463人平均每人投诉举报1195件。其中最多的那个,一年投诉举报量高达5113件。

你可能会问:这463个人主要盯着什么?

80%以上的投诉举报集中在食品领域,尤其是肉干、米面制品、乳制品之类。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过期食品、标签标注不规范、虚假宣传等。这些问题本身不是不该管,但问题在于——他们买东西的方式和数量,远超正常生活消费需要,而且目的不是为了维权,而是为了索赔牟利。

这次内蒙古出台的认定标准,把几类行为明确划为恶意索赔的典型特征:比如一次性购买数量远超合理生活需要;一年内向行政部门投诉举报15次以上,或者在全国12315平台上投诉举报30次以上;还有以曝光、举报相要挟,索要明显超出法定标准的赔偿金等等。

有了这个标准,就可以把真正维权的消费者和“碰瓷式”打假的人区分开来。

接下来,内蒙古将推动这份异常名录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共享。换句话说,这群人不仅被监管部门盯上了,以后在信用体系里也会留下记录。跨部门智能预警、联合惩戒,正在形成闭环。

为什么要这么做?原因很简单:职业索赔已经团伙化、产业化、专业化。他们不是在帮消费者维权,而是在滥用投诉举报渠道。一个店铺被盯上,轻则赔钱了事,重则被折腾到关门。真正该保护的消费者权益没得到保护,行政和司法资源却被大量挤占。

当然,规制恶意索赔,不等于不管真正的食品安全问题。内蒙古市场监管局也表示,目的不是堵住维权的大门,而是不让这条门被钻成牟利的漏洞。对于真正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照查不误、照罚不误。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