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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有关考试内容的通知》。自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开始,对有关考试内容做出调整。

一、美术与设计类:

1.素描科目。考试形式调整为:写生、根据提供的彩色图片资料进行模拟写生,或根据提供的具体对象及限定描述进行默写。

2.色彩科目。考试内容调整为:人物头像、静物(如试题使用图片,采用黑白图片)、风景、图案。

3.速写(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内容调整为: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相关内容(不局限于教材中的图片),或采用人物、带有人物的场景图片作为素材,根据命题要求进行创作。

二、书法类:

篆书、隶书、楷书、行书四种书体全覆盖。

1.书法临摹科目。考试内容调整为:

楷书隶书、行书三种书体中选用两种经典书法碑帖范本进行临摹。楷书、隶书字数24-28字,行书字数28-35字。

2.书法创作科目。考试内容调整为:

书法创作科目题目一,以篆书完成书法创作,20字左右,不提供篆书字样;

●书法创作科目题目二,从楷书、隶书、行书中指定一种书体,且不与书法临摹科目中的书体重复,完成书法创作,有繁体的字须使用繁体,不提供繁体字样,字数20-28字。

3.考试要求调整为:

●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考点提供四尺三开宣纸。禁止将纸张、工具书等带入考场。

●竖向使用纸张,一张答卷书写一件作品;不得改变文字顺序,不得漏字、添字;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书法临摹对照所提供范本临摹,不得改变临摹范本的章法。书法创作从右往左竖式书写,不得使用标点符号。

来 源:山西招生考试网

责任编辑:秦小茜

校 对:张晓燕

值班主任:费 煜

值班编审:秦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