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有的邻居住在你隔壁,比一把捅进心窝的刀子还让人防不胜防。
你永远不知道,一个笑着跟你借过盐、帮你收过快递的人,转过脸来能编出多大的谎,下多黑的手。
我叫陈牧,今年三十四岁,单身,独居,养了一只橘猫叫"年糕",十年了。
接下来我要说的这件事,从头到尾透着荒诞,但每一个细节,都真实得让人后背发凉。
那是十一月的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刚过。
我蹲在阳台上给年糕铲猫砂,窗外的日头还没完全升起来,空气里有股凉飕飕的味道。
年糕趴在猫爬架顶上,眯着眼打哈欠,尾巴一甩一甩的,懒洋洋的样子让人看了心里发软。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门被砸得快要塌下来一样。
我手一抖,铲子掉在地上,年糕"噌"地一下窜到沙发底下,缩成一团。
"陈牧!你给我开门!你别装死!"
是个女人的声音,尖锐,高亢,像一根钢针扎进耳膜里。
我认出来了——刘芳,住我隔壁1702的。
打开门的瞬间,我就后悔了。
门口不止她一个人。
刘芳站在最前面,烫着大波浪,穿一件红色羽绒服,脸上的妆画得很浓,眼角的眼线像两把小刀。
她身后站着四个人,三男一女,年龄参差不齐,有的胳膊上缠着纱布,有的手上贴着创可贴,一个个表情痛苦,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还有个穿皮夹克的中年男人,我没见过,双手抱胸靠在走廊墙上,满脸横肉,一看就不是善茬。
"你家的狗,咬伤了四个人。"
刘芳一字一句地说,声音冷得像冰碴子。
"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加起来五十万。你今天必须给个说法。"
我愣住了。
不是因为这个数字,而是因为她说的那个字——"狗"。
"刘芳,你搞错了吧?"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稳,"我没养狗。"
"你少跟我装!"她往前逼了一步,涂着红指甲的手指几乎戳到我鼻尖上,"你那条大黑狗,上周六在小区里咬了人,这四位就是受害者!咬伤证明、就诊记录我全有,你赖不掉的!"
我盯着她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愤怒——不,准确地说,愤怒只是表面的。更深处,是一种我太熟悉的东西。
是算计。
"我养了十年猫,"我说,声音慢下来,一个字一个字地讲,"从来没有养过狗。"
我侧开身,让他们看见客厅里的猫爬架、猫碗、猫抓板,以及沙发底下露出半截橘色尾巴的年糕。
刘芳扫了一眼屋里,嘴角微微一挑。
"养猫的人就不能养狗了?你把狗藏哪儿了?"
身后那个穿皮夹克的男人这时候开口了,声音粗哑:"兄弟,别的都好说,人咬伤了是事实。私了还是公了,你自己选。"
年糕在沙发底下发出"呜"的一声低鸣。
我看着这帮人堵在我家门口,忽然觉得荒唐至极——也觉得后脊梁一阵发凉。
因为我很清楚,刘芳不是来讨债的。
她是来报复的。
"我最后说一遍,我没有狗,从来没有养过狗。你们要是不信,可以去物业调监控,可以去社区查宠物登记。"
我堵在门口,没有让他们进来。
刘芳冷笑了一声,从包里掏出一叠纸,"啪"地拍在我手上。
我低头一看——四份医院诊断证明,上面写着"犬类咬伤",日期是上周六,地点写的是"某小区17楼楼道"。
17楼。
我家1701,她家1702。
整层楼就我们两户。
"诊断书上写得明明白白,"刘芳的声音带着一股得意,"17楼楼道。不是你家的狗,难道是我家的?我家连只仓鼠都没有。"
那四个"受害者"也跟着附和,七嘴八舌地描述那条"大黑狗"有多凶、多大、怎么扑上来咬的。
说得绘声绘色,细节丰富,像排练过的一样。
不——就是排练过的。
"报警吧。"我说。
刘芳愣了一下,大概没料到我会这么干脆。
"你说报警就报警?"
"你不是要说法吗?走法律程序,我奉陪。"
那个皮夹克男人皱了皱眉,给刘芳使了个眼色。刘芳没接茬,反而又往前走了一步,离我很近,近到我能闻见她身上那股浓烈的香水味。
茉莉味的。
和三个月前那个晚上,一模一样。
我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
刘芳看到了我的反应,嘴角的弧度更大了。
"陈牧,"她压低声音,低到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你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别把事情闹大,对你也没好处。那天晚上的事,你想让你们单位知道吗?"
我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三个月前的那个晚上——
那天她丈夫赵刚出差,她喝了酒,敲我的门,说暖气坏了要借住一晚。
我开了门。
她进来的时候身上裹着一件真丝睡裙,薄得几乎透明,头发散下来搭在锁骨上,眼神迷离,带着酒气和某种刻意的脆弱。
她坐在我的沙发上,腿交叠着,睡裙的下摆滑到了大腿根部。年糕跳上她的膝头,她伸手去摸猫,身子往我这边倾,肩带滑下来半边。
"陈牧,你一个人住,不闷吗?"
我至今记得她说这句话时的表情——嘴角微微上翘,眼睛半眯着看我,像一只慵懒的猫,又像一条在水面下游动的蛇。
那一瞬间我承认,我动摇了。
她靠过来的时候,我的手确实碰到了她的腰,那片薄如蝉翼的丝绸底下,是滚烫的皮肤。
但就在那个瞬间,年糕突然从她膝头跳下来,冲着门口"嗷"地叫了一声。
门外有脚步声。
我一把推开了她。
两秒后,走廊里传来电梯"叮"的一声。脚步经过我的门口,停了一下,又走向了1702。
是赵刚提前回来了。
刘芳脸色瞬间变了,抓起外套光着脚跑出了我的门。
那之后整整三个月,她没跟我说过一句话。
直到今天,她带着四个人来砸我的门。
"那天晚上什么都没发生。"我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发生没发生,重要吗?"刘芳轻声笑了,"重要的是,你觉得赵刚信哪个版本?"
我握紧了拳头。
这时候,电梯"叮"的一声响了。
走出来的人,让在场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赵刚。
一米八五的个子,穿着工地上的脏夹克,满手老茧,脸上的表情像一块冻住的铁。
他没看刘芳。
他看着我。
"陈牧。"他的声音低沉而危险,"我老婆说你的狗咬了人,到底怎么回事?"
他眼神里的那股东西,不是质问。
是审判。
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刘芳要的根本不是五十万。
她要的,是借赵刚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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