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阳泉市交通集团万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因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被阳泉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阳环罚〔2026〕001007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显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类型明确为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阳泉市交通集团万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由阳泉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持股,注册地位于山西省阳泉市,核心经营范围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等相关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曾在2024年11月出现同类违法情形,彼时因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249份,被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17万元,违法所得19390元被没收。(信网记者)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本账号个人观点,其图片及内容版权仅归原所有者所有。如对该内容主张权益请来函或邮件告之,本账号将迅速采取措施,否则与之相关的纠纷本账号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