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调查核实,并报东昌府区委政法委同意,拟确认曹鹏勇救受伤老人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东昌府区委政法委、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电子邮箱:dcfqzfwjcshzlk@lc.shandong.cn
联系电话:0635-8419782
附件:曹鹏见义勇为事迹
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
2026年5月14日
曹鹏见义勇为事迹
曹鹏,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聊城市东昌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科员。
2026年4月17日18时许,曹鹏下班途经湖南路凤凰苑植物园天桥西侧时,发现非机动车道发生交通事故,一名老年女性倒在地上,颈部被破碎的三轮车前挡风玻璃割伤,伤口长达十余厘米,鲜血不断从伤口处涌出,情况十分危急。曹鹏立即冲到伤者身边,他凭着自己学过的救护知识,快速判断伤情,反复提醒切勿随意扭动颈部,严防二次损伤。他迅速脱下自己的短袖,紧紧按压在伤者颈部伤口处止血,但因短袖长度有限,无法对伤口完成规范包扎,曹鹏一直手提短袖,保持加压姿势止血。伤者因失血站立不稳,曹鹏小心地搀扶伤者至路边台阶坐稳。120急救人员到达后,曹鹏完整地做好救治交接,并协助医护人员将伤者平稳抬上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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