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菏泽市东明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东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增辖区内18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再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管理,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现将具体点位予以公示。

附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示统计表

东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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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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