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古玩路两侧非法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行为进行联合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古玩路及周边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市民出行便利与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管理秩序和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景德镇市珠山区竟成街道办事处、景德镇市珠山区里村街道办事处、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珠山大队、景德镇市珠山区城市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对古玩路两侧非法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联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古玩路全线城市道路(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
二、整治重点
(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摆摊设点、开展经营活动;
(二)利用三轮车、货车、手推车等工具在城市道路上停放或流动售卖,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三)临街商铺、摊位超出政府划定的经营区域或者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挤占道路资源;
(四)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占道经营行为。
三、整治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所有在古玩路城市道路上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自行停止违法占道行为,撤离现场,恢复道路原状。
沿街商户应当严格在店内或者政府划定的经营区域内经营,不得超出店门或者划定区域向道路一侧摆放物品、设置摊点或者堆放货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阻挠、扰乱整治行动。
四、法律后果
对逾期未整改或者继续占道经营的,四部门将联合开展集中清理行动,并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所使用的车辆以及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等规定予以处罚;
(二)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扣押经营工具、物品,并依据《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以罚款。
(三)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对阻碍执法、聚众闹事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长效机制
整治结束后,四部门将建立“日常巡查+联合执法”机制,通过不定期复查、重点时段管控、电子监控辅助等方式,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同时,鼓励市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违规占道经营行为。
请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和良好的城市形象。
特此通告
景德镇市珠山区竟成街道办事处
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珠山大队
景德镇市珠山区里村街道办事处
景德镇市珠山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文昕蕊
校 对:黄先弟
一 审:张红生
二 审:徐国凤
三 审:陈俊绮
文章来源:古镇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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