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多年的房子,凌晨被人围了房子,没等他反应过来,住了半辈子的家,连带着屋里的经营物资,被强行拆成了废墟。
张先生(化名)在山东某地有自己的的房子,是他住了多年的家,也是维持生计的经营场所。2017年城中村改造启动,因补偿没谈拢,他一直没签协议——这本是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他想着总能再协商出合理方案。
可2024年某日清晨,一切突然失控:某街道办事处的人带着铲车、器械围了房子,没等他反应过来,住了半辈子的家,连带着屋里的经营物资,被强行拆成了废墟。
看着满地瓦砾,张先生脑子发懵:没收到合法的强拆文书,没走完法定程序,好好的家怎么说没就没了?他跑去找街道要说法,只得到“你诉求太高,项目要推进”的回复。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像攥不住沙子的手,连最后的“家”都护不住。
本案为京平律师事务所:宋金玉律师、刁文静律师代理胜诉的案件。
案件
审理机关
山东省某区人民法院
原告
张先生
被告
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
案情回溯——
绝境求助:京平律师是黑暗里的光
绝望的时候,张先生想起朋友说“强拆得找懂行政拆迁的律师”,他联系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接待他的是宋金玉律师和刁文静律师。
宋金玉律师没急着给承诺,先沉下心梳理他的材料:翻出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确认房子是合法产权;整理房屋拆前拆后的照片,固定强拆现场的证据;甚至找到街道的宣传资料、公安的复议答复书,坐实“强拆主体就是街道办事处”——这些细碎的材料,被律师串成了“强拆违法”的核心证据链。
“您的房子是合法的,没走法定程序的强拆,本身就是违法的。”宋金玉律师和刁文静律师说了这句话,让娄先生攥了许久的拳头,终于松了一点。
庭审博弈:律师戳穿“合法强拆”的幌子
庭审时,街道办事处辩解说:“是他诉求太高不签协议,我们已经发了通知、清点了财物,拆得合理。”
宋金玉律师和刁文静律师直接直击要害:“就算补偿没谈拢,强拆也得有合法依据、走法定程序——您既没拿到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也没履行完整的催告、听证程序,凭什么拆合法房屋?”
律师的话,精准戳中了强拆的“违法核心”。法院当庭采信了律师提交的证据:街道的“通知”根本不是合法的强拆依据,所谓“清点财物”也替代不了法定程序。
胜诉:违法强拆被确认,律师是维权的底气
拿到判决书那天,张先生盯着“确认某街道办事处强拆行为违法”的字样,红了眼眶。
从家被拆的崩溃,到求助无门的绝望,再到胜诉后的踏实——这一路的转折,金玉律师和刁文静律师用经验和专业,帮他把“零散的委屈”变成“扎实的证据”,是律师帮他在庭审里守住了“合法权利的底线”。
其实像张先生这样的人不少:面对行政机关的强拆,普通人总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但这起案子里,律师就是那根“撑住胳膊的杠杆”——能帮你把“理”变成“法律认可的理”,把“委屈”变成“被确认的违法事实”。
如果你的房子正面临拆迁、遭遇了无程序的强拆,别像当初的张先生那样慌了神——找专业的律师,攥紧合法的证据,才能守住自己的家。
法院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2024年3月29日针对原告涉案房屋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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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律师办案笔记
· 强拆红线:合法房屋强拆必须经法院裁定,行政机关无自行拆房权 —— 本案街道直接拆房,本身违法。
· 权利底线:对补偿有异议拒绝签约,是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不能成为强拆借口。
· 遇拆要做啥:先留房产证、强拆视频、责任主体材料,律师可将这些转化为 “违法依据”。
· 胜诉后咋做:确认强拆违法后,能主张房屋、经营、物品损失的行政赔偿,律师会协助落实补偿。
京平律师:宋金玉
宋金玉律师:于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有18年的法律服务经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擅长领域:与征地拆迁相关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以及刑事诉
自2011年开始,宋金玉律师一直从事征地拆迁相关的行政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长达十六年的征地拆迁案件代理过程中,宋金玉律师代理全国各省市案件近千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此外,宋金玉律师也一直从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能够从独特的视角处理各种复杂的征地拆迁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京平律师:刁文静
刁文静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学位,自毕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征地拆迁维权领域案件的办理。法学理论知识功底扎实,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严谨。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不断积累经验提高专业能力服务于委托人,并获得委托人的认可和信任。
京平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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