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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教授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却把这个人长什么样、家里什么条件、多大年纪、什么性格,几乎全说准了。

这不是算命,是犯罪心理画像。

画的那个人叫杨新海,三年里杀了67个人。

2003年8月,石家庄警方找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说手里有22起灭门案,横跨四个省,死了50多人,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物理证据。

李玫瑾听了案件详情,花了一个下午加后续几天的深入交流,给出了一个核心判断——这个凶手,已经形成了"犯罪人格"。

啥叫犯罪人格?

就是一个人长期活在犯罪和被惩罚的循环里头,正常人的那些情感反应他全丢了,取而代之的是跟犯罪匹配的一套东西。

她推断凶手家在农村,经济条件很差,很早就离家出走,有前科,身高1米7左右,偏瘦,性格内向,"表现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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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真抓到人一看,1米60,比她说的还矮一截,别的几乎全对。

杨新海这个人,光看外表你绝对想不到他是杀人魔。

他矮小,沉默,走在村里跟个透明人似的。

可就这么个"蔫人",专挑半夜下手,拿着锤子翻进那些没围墙的农家院子,把一家老小全砸死。

老人不放过,孩子不放过,怀了孕的也不放过。

杀完人还要奸尸,然后翻箱倒柜找点零钱。

67条人命啊,他翻到的现金加起来可能还不如城里一个月的工资。

可他就是冲着那点钱去的,穷人家的那点钱。

踩点时发现哪家条件好点,他反而放弃了,扭头就走。

警察后来分析,说他是因为穷,骨子里自卑,不敢跟富人过招。

这话说得扎心,但也确实——他这辈子,从生下来就在跟穷较劲。

1968年,杨新海出生在河南正阳县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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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是村里最穷的,父亲杨俊官小时候爹娘就没了,大饥荒那会儿靠捡大雁粪里没消化的粮食活下来。

母亲张小云一辈子都在吃剩饭,上顿剩下的留到下顿,下顿又剩,永远在吃剩的。

八个孩子挤两间土坯房,杨新海排行老四。

穷成这样,他偏偏聪明,小时候画画特别像,村里人过年都找他画。

他还是家里唯一念上高中的,可念着念着就没饭吃了,高三那年他捎信给父亲说粮食没了。

等父亲拉着一架子车粮食赶到学校,人已经走了,那一年他才十六七岁。

他跟人说想出去闯闯,靠自己的手过上好日子。

好日子没过上,倒是在外面被拖欠工资拖欠得怀疑人生。

有一次在餐馆打工,老板不给钱,他一赌气偷了个铝盆,这是他第一次偷东西。

一个铝盆,就打开了一条再也回不去的路。

后面就是劳教,扒窃,再劳教,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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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要命的是两件事。

头一件,他第一次劳教出来前,女朋友说等他。

等他真出来了,正好赶上人家结婚,新郎不是他。

他觉得这女人就是故意让他丢人,让他在人前抬不起头。

第二件,1996年他在老家试图强奸一个女人,结果女人跑了,还咬掉了他舌尖上一块肉。

他被判了5年。

这两件事搁一块儿,他对女人的恨就生了根。

后来他杀人,先杀后奸,自己说理由是"这样不会被认出来"。

说到底还是恨,恨到连活口都不留。

2000年出狱后,杨新海开始了真正的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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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桩在安徽阜阳,国庆节那天他骑着自行车、揣着气球假装货郎踩点,盯上了村边一户没围墙的人家。

第二天村民去借东西,推开门看到三个人全用被子蒙着头,掀开被角,头都变形了。

63岁的老人,7岁的男孩,12岁的女孩,女孩生前遭了性侵。

这之后三年,他像只夜间出没的孤狼,在河南、山东、安徽、河北四省农村流窜,作案二十多起。

每到一个地方,他都提前踩点,有时头一晚就潜进去摸情况,发现这家穷就动手,有钱反而撤。

作案时他割断灯绳,用被罩挡窗户,戴白线手套,完事后锁门翻墙走人,精液都射在布里带走。

干净到什么程度呢,有地方警方把排查范围缩到"方圆100米",愣是找不到人,还抓错了俩。

直到2003年,几起案子手法太像了,各地警方才开始并案,公安部直接挂牌督办,定为2003年1号案。

抓他其实有点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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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一个刑警接到线索,说供销宾馆有个外地人没身份证、没正经工作,还老往洗头房跑。

跟踪的时候他似乎察觉了,拔腿就跑,被按住了。

身上就一把折叠刀和500块钱。

DNA一比对,99.9999%匹配。

他被押下警车的时候,头套一摘,腿就软了。

他说了句话挺有意思:"看样子你们是认准我了,要不然也不会摆这么大阵势。"

审讯的时候他跟开了话匣子似的,讲杀人的细节滔滔不绝,声音高亢,跟说书一样。

有个警察说,他跟别的嫌疑人明显不一样,容易激动,语速越来越快,像是受过很大刺激。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他的一些回答。

问他怎么看待那些被他杀死的人,他说"没想过"。

问那些人该死吗,他说"不知道"。

问他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什么影响,他反问"社会?什么叫社会?跟我有关系吗?"

问他最感激谁,他说"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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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是,他被抓后警察给他买了两套新衣服,"我长这么大,从来没人这样关心过我"。

一个杀了67个人的人,最感激的是给他买衣服的警察。

你品品这话什么感觉。

他的兄弟姐妹在他劳教坐牢的时候一分钱都没给过,父母连他长什么样都快忘了。

他在看守所看到新衣服的时候跪下来磕头,说警察比亲爹亲妈还亲。

他还想过写自传,分四个部分:乡愁、流浪、杀人、末路。

只写了第一部分就因为转押没法写了。

他在那段文字里说,"请你们不要通知我父母,一旦他们知道我是杀人魔王,在社会上就无法生存"。

走到这一步了,他居然还在替父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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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他是个纯粹的恶人吧,他还会替父母担心。

你说他还有人性吧,67条人命摆在那。

2004年2月14号,杨新海被执行死刑。

上法庭的时候他一点不怵,还跟法警开玩笑,中午休庭吃了碗灵宝羊肉粉汤,说味道不错。

放弃上诉,当天就执行了。

后来有人回顾这个案子,说如果不是那个年代的贫穷和闭塞,如果不是他一次次被现实碾压到走投无路,也许不会走到这一步。

也许吧。

但67个人再也回不来了,那些没围墙的农家院子里,再也没有孩子的嬉闹声了。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