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迷信“总对总”了,它只是个超级搜索引擎,不是照妖镜
很多当事人打赢官司,拿到胜诉判决来找我,第一句话就是:“律师,赶紧申请执行吧,法院不是有个什么总对总系统,鼠标一点,对方名下银行卡、房子、车子全出来了。”
每次听到这个,我心里都咯噔一下。这些年做执行,见过太多人把“总对总”想象成天眼查加黑客技术,以为老赖在它面前就是裸奔。可真要这么神,哪还有那么多执行难。
不可否认,最高法牵头建的这个“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确实是执行工作的一把利器。它就像一个法院内部的超级搜索引擎,只不过搜的不是网页,是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全国4200多家银行,工农中建、股份制、城商行、农商行,绝大多数都接进去了。还有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这些重量级部门的数据,也打通了。你说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支付宝余额、微信零钱,甚至船舶和理财产品,这16类25项信息,基本上把普通人名下的主要财产形式都给罩住了。放在十年前,想查完这么多家银行,执行法官跑断腿也查不完,现在一键发起,确实是巨大的进步。
但问题就出在,大家对它期待太高了。
你仔细想一想,这个搜索引擎检索的名字是谁?只检索被执行人本人名下的财产。可现实里,能熬到执行阶段的老赖,有几个会老老实实把钱和资产挂在自己名下?早就用七大姑八大姨的卡,用孩子的名字买好房好车,或者干脆让生意伙伴代持。系统不会,也做不到自动穿透去查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账户。你查他名下,干干净净,一毛没有,他照样开着别人的豪车,住着别人名下的别墅,这就是你拿到的“查无财产”。每次跟当事人解释这个,对方那种从希望到失望的眼神,我看着都难受。
更别指望它什么都能查。黄金、珠宝、古董字画,这些东西不需要登记,往保险柜里一放,系统怎么可能看得到?有些农村宅基地上盖的房子,部分地区登记数据本身就没联网,也是盲区。还有最要命的现金,债权,应收账款,你光靠系统点一下,根本露不出来。虚拟财产就更别提了,那些值钱的游戏账号、数字货币,都不在目前的查询清单里。另外,虽然接入4200多家银行听起来吓人,但确实还有极个别的外资行、新设的村镇银行没接进来。万一被执行人就悄悄在那里开过户,那这笔钱就石沉大海了。
还有一种情况,很多人不知道,从你立案申请执行,到承办法官真的在系统里点下查询,往往隔着几天甚至几周的时间差。这个空档,足够对方把一笔刚到的钱转得无影无踪。我遇到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犹豫要不要保全,对方账上明明有钱,等到执行立案查的时候,流水显示就在我们等立案的那几天,钱被一笔一笔转走了。那种感觉,就差那么一步。所以,越早做财产保全,越能堵上这个口子。
案件如果没查到财产,走到终本,系统倒是会每半年自动再发起一次查询。这功能有用,但你如果光指着这个,未免太被动。等它半年又半年,黄花菜都凉了。对方可能早就把钱花完了,或者做了更深的隐匿。
那是不是申请执行人就只能干瞪眼?当然不是。我一直说,总对总只是基础动作,真正能让案子起死回生的,往往是申请执行人自己。
你得主动给法院提供人的线索。你比法官更了解对方,他实际住哪里,在哪儿上班,孩子在哪上学,这些动态信息法院不一定掌握。你可能觉得这跟财产没关系,但法官找到人,就有可能采取拘留措施,一拘留,很多老赖家属立马就凑钱。你有线索,申请律师调查令,去把他名下已经清空的那几张银行卡历史流水全部调出来。钱是在判决生效后转走的,转给谁了,是不是他儿媳妇的账号,有没有恶意转移财产的可能,一条条流水里面全是蛛丝马迹。你留意到他住着豪宅、做着生意,却全用亲戚名义,这就是借名持有财产的信号,把证据固定下来,说不定就能推动拒执罪的追究。实在没辙了,申请悬赏执行,拿出一点悬赏金,发动社会力量来挖线索,有时候群众的眼睛真是雪亮的。
总对总系统像一副好用的拐杖,但你不能把自己走路的力气全都扔掉。它只负责告诉你,对方名下那张“登记清单”上有什么。至于清单之外,那些被藏起来、转移走、变了形的财富,从来都是靠人,靠一双不肯罢休的眼睛,一点一点刨出来的。
别太迷信那个超级搜索引擎了,真正能让死案复活的,永远是那个一直在想办法的你自己。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