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看!和员工签了“了结一切争议”的调解书,就能免缴社保吗?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这份判决,给所有老板敲响警钟!

案例:(2025)赣71行终572号

一、案情速览

Case sharing

1. 胡某2010.7-2019.6在某公司工作,公司未给其缴纳社保

2. 2020年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公司付补偿35000元,“就劳动关系及补偿无其他争议”。

3. 2023年胡某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4. 社保中心核定:公司应补缴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利息+滞纳金,合计163867.88元。

5. 税务分局下达《限期缴纳通知书》。

6. 公司不服起诉,主张:已调解了结、超2年时效、滞纳金过高、程序违法。

7. 一审、二审均判决:公司败诉,全额补缴,驳回全部诉求。

、核心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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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保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

即使双方签了调解协议、写明“无其他争议”,也不能豁免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

社保具有强制性,涉及公共利益,约定放弃无效。

2. 追缴社保不受2年追诉时效限制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年时效是针对行政处罚,而社保补缴属于行政征收,无追诉期。

只要欠缴事实存在,任何时候发现都可追缴。

3. 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未超本金即合法

法律明确:自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本案滞纳金均未超过本金,合法有效。

4. 税务机关依据社保核定数据征缴,程序合法

社保核定→税务征收,流程规范;已履行告知、催告、申辩回复,程序无瑕疵。

、企业必避3大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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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以为“签了协议就万事大吉”,社保义务甩不掉。

❌ 别抱有“过2年就没人管”的侥幸,社保追缴终身有效。

❌ 别拖欠员工社保,滞纳金+利息+本金,成本远高于正常缴纳。

四、合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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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保,是企业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

任何私下协议、调解、补偿,都不能替代法定社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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