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柯锦雄(刑辩律师)
截止到5月8日12时,浏阳市华盛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爆炸事故造成37人死亡、1人失联,在医救治51人(其中重症5人,生命体征平稳)。
这不是浏阳市第一次发生如此严重的烟花厂爆炸事故,很可能也不会是最后一次,除非浏阳市决定彻底放弃烟花这个支柱产业。
放弃似乎是不可能。据统计,截至2025年3月,浏阳花炮内销占全国的近60%,出口约占全国的70%;2024年,全市花炮产业实现总产值502.2亿元。
如果浏阳市放弃烟花产业,全国都不需要严厉的禁鞭政策,都足以实现一大半的禁鞭效果。
可能涉及哪些刑事罪名?
2019年浏阳市也曾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这一次监管明显是有进步的,因为上一次事故被严重瞒报,而此次,在第一时间,企业负责人就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可谓反应迅速。
如此重大的事故,相关监管单位肯定逃不开党纪政纪处分,也可能会涉及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渎职罪,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也逃不脱刑事责任的承担。首先自然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据央视新闻的报道,2026年2月,浏阳市华盛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有两则处罚记录。而之所以在五一假期期间赶工,是为了争取在六月停工期前完成海外的订单,有分析推测是美国7月国庆的订单。如果为了赶工,企业负责人或者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最高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当然,如果最终调查结果显示,存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形,也可能同时构成危险作业罪。
2022年,住建部公布了《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这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由于标准较新也较高,浏阳市不少传统烟花企业一开始还并不达标。相关监管部门也了解这种情况,采用边处罚,边整改的方式争取时间。也就是说华盛烟花厂可能厂房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因而也会涉及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另外烟花产业使用的原材料及最终成品属于爆炸性、易燃性物品,也需要遵守相关物品的管理规定,因为违反相关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也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危险物品肇事罪,最高刑7年有期徒刑。
为何说爆炸是一种必然?
再严厉惩罚,都不可能挽回生命。2019年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碧溪公司爆炸事故通报中提出五项要求,目的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落实监管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但显然这个目的没有实现,而且很可未来也无法实现。
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国说“这起事故的发生确实想不到”,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志明“还是有些意外”。在我看来,这两位并没有看清楚浏阳烟花产业安全风险的本质问题,纸面上的安全不等于实际上的安全。从某种意义上讲,浏阳烟花厂的爆炸事故是必然的,不管监管部门如何加强监管、企业如何完善制度、国家如何提高标准,有些问题终究是无法改变。
不管什么样的政策,什么样的制度,最终都需要落实在人身上。如果直接从事生产的劳动力本身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那是如何监管都不可能改变的客观因素。而浏阳恰恰面临劳动力素质的结构性问题。
一般认为,危险性比较高的产业,劳动力素质应当相对较高,需要能够准确了解并识别风险。而浏阳市12.6万烟花产业直接从业者与35万间接就业人口的群体画像是这样一组数字:41.3%的45岁以上劳动者、56.7%的女性从业者、78%的本地农村户籍人员。此次华盛烟花厂61名伤员,年龄最大的有68岁。据报道,华盛烟花厂员工多为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年轻人较少。而中老年女性前来工作,核心原因在于烟花厂的部分工作时间可以满足照顾家庭需求。
对于一些简单的工作,中老年人自然没什么问题,但是对于事关安全的工作,该群体往往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如果有研究工业革命历史的人,应该会发现,义务教育制度是在工业革命之后逐步在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而义务教育一开始的目的可不是为了什么儿童利益,完全是为了培养符合工厂要求的新劳动力。而二次工业革命之后,流水线生产方式出现,工人经验让位于技术进步,这时候的工人首要要求是服从性,即能够老老实实待在流水线上,完成固定工作。
烟花产业对工人服从性的要求不低,这是因为烟花的生产需要严格按照流程、比例一环一环地生产。但凡一个环节存在不按照规程的工人,即意味着风险的暴露。在华盛烟花厂2月份的两次行政处罚中,安全检查人员发现火箭压药生产线有一个职工,没有遵循少量多次勤运走的原则,这个职工图方便,压完药之后他可以一次送5饼走。有媒体报道,在以前,工人为了图省事,有时还是会多领药物,违反“少量多次”的规定。
由于劳动力素质问题,随之而来的是不可避免的安全意识疲劳。由于劳动力的流动性以及受教育程度,安全培训不可能做的特别复杂以及精深,否则安全培训尚未结束,工人可能已经离职了。或者安全培训过于复杂,工人完全无法理解运用。导致的结果是由企业主导的一些培训流于形式,效果不佳。
而简单重复的培训会让大脑出现安全意识疲劳的问题。重复性与单调性的培训内容,风险意识刺激就会下降。而大脑是一个非常讲究效率的器官,对于重复性的内容大脑会主动过滤避免信息过载,从而导致安全意识弱化。日常简答话的标语、培训会让工人安全感知钝化,产生看到标语等于是参加了培训。最后长时间风险暴露未发生风险,会让工人产生当下非常安全的错觉,以历史未发生事故的结果来反证安全措施的完善,进一步导致安全机制沦为纸上空文。
而最后一个问题则是监管的力不从心,形式大于实质。2019年碧溪公司爆炸事故之后,浏阳市加强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做到自动识别风险,自动处罚等自动监管措施。但是实际效果并不像宣传中所说的那样。即使远程监控视频运行正常,通过视频监控室的巡查,每天也只能随机查到8家企业。据介绍,浏阳有431家花炮企业,共计7万多个摄像头。监控室负责人表示,视频巡查到一家企业用时约为3个月。最近几年,监管部门关注的违规问题几乎都是相同的,“三超一改”、假整合、分包转包等等。
这些问题绝不是一两次反思就能改变的,而是整个浏阳烟花产业面临的客观背景。实际上,如果按照最严格的合规标准,整个浏阳市的大部分烟花企业可能面临成本的快速上升,挤压本身微薄的利润空间。
换句话来说,浏阳市的一些烟花企业的利润空间来自于劳动力本身对于安全的侥幸心理,是用这些劳动者的生命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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