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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骑走邻居自行车后被挂群辱骂!法院判了 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一起涉及未成年名誉权纠纷的参考案件。9岁男孩骑走同小区女孩自行车,男孩奶奶发现后责令其放回原处。当晚,女孩家人找上门,双方发生纠纷,报警后调解未果。随后,女孩家人在人数众多的微信朋友圈、小区业主微信群等发布信息,用“小偷”等称呼该9岁男孩,并使用“猪狗不如”等侮辱性语言,最终,男孩家属将其告上法庭。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女孩家人删除有关内容,公开道歉,并需向男孩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和律师费5000元。该案例的裁判理由中写明,本案中,男孩行为存在不当,但其是年仅9岁的未成年人,认知尚不成熟,女孩家人可以对其批评教育,但需注意方式方法,其行为已明显超出合理限度,侵害男孩名誉权。
原标题:《男童骑走邻居自行车后被挂群辱骂!法院判了》
栏目主编:戴慧菁
文字编辑:尹尚胜男
本文作者:法治日报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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