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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5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今年5月17日是第三十六个全国助残日,主题为“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合法权益,海沧区检察院持续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抓手,深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保护领域,以司法担当守护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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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海沧区检察院聚焦特殊群体日常出行、就医、休闲娱乐等高频活动场景,先后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住宅区、公园绿地、商超综合体等重点公共场所开展监督,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6件。

通过从线索摸排研判、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到开展“回头看”、公开听证评议整改成效的全流程闭环履职,重点整治无障碍通行通道被占用、坡道坡度不规范、小区电梯轿厢无障碍装置缺失、无障碍停车位未设置轮椅通道、就医窗口未设置低位服务台、无障碍卫生间呼叫救助装置离地高度过高、设施日常管护缺位等突出问题,累计推动整改各类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78处,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无障碍环境监督从“个案整改”向“全域规范”、从“集中整治”向“常态管护”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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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就医出行的“最后一米”,到休闲游玩的便民步道;从商圈公园的通行保障,到生活场所的细节完善,海沧区检察院以监督筑牢民生屏障,让无障碍不再是城市建设的“附加项”,而是普惠民生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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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海沧区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深化无障碍领域公益诉讼监督,以检察履职传递司法温度,以协同共治筑牢民生防线,让无障碍建设融入城市肌理,让平等、包容、有爱的城市底色更加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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